【摘要】明代中后期,崛起于云南丽江的木氏土司强势进入滇藏川毗连藏区,并对这个区域进行了长期的经营和治理,其影响颇为深远。本文在具体梳理木氏土司藏区治理的各项历史事迹基础上,重点从“多派扶持、以教治教”的宗教政策、藏区乡村基层社会组织建设和控制、大规模移民安置与民族间交错共生地理格局的构建、大力促进藏区经济全面发展四个方面对其藏区治理策略进行了理性探讨。
丽江木氏土司是主导明代滇藏川毗连藏区开发治理的重要力量,曾经对这个区域的政治、文化、经济等方面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时至今日,无论是藏史研究者还是藏区的僧俗两界,论及木氏的藏区经营治理成效一般予以肯定,但少有学者进行专文探讨。[1]事实上,作为一个外来统治者,木氏土司的藏区治理经历中确实隐藏着诸多颇具启示意义的历史智慧。本文在参考诸多前辈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木氏藏区治理活动的具体事迹对其藏区治理策略进行了粗略的采撷和提炼,敬请批评指正。
一、丽江木氏土司的崛起
至元十三年(1276),元中央政府置丽江路,设军民总管府,后罢府置宣抚司,领一府七州一县。[2]进入明代,丽江土官的地位和影响有了进一步提升。根据保存了朱元璋若干诏书的《皇明恩纶录》记载,洪武十五年(1382),因丽江土酋阿甲阿得在明军收复云南过程中“率众先归,为夷风望,足见摅诚!且朕念前遣使奉表,智略可嘉。今命尔木姓,从总兵官傅拟授职,建功于兹有光,永永忽忘,慎之慎之”。[3]由于明太祖朱元璋赐汉姓“木”,丽江土酋阿甲阿得便改为木得。洪武十六年(1383),木得再次赴朝贡马,明王朝即以木得为丽江府土官知府,并允许其子孙世袭罔替。[4]在赐封世袭土官的同时,明中央政府对于丽江木氏也寄予了厚望:朱元璋在洪武十六年的诏书中就明确提出要木氏“永令固石门,镇御蕃鞑”。[5]当时的明王朝虽然已经促成西藏的归属与统治,但是有效的行政化治理并未完全实现,飘忽不定、管制不易的藏区各部落依然是明政府维护西南边疆稳定的重点防范对象,尤其需要重点防止“北虏”与“南蕃”之间的联合。[6]在这种状况下,地处滇藏门户,且有一定实力而又率先在云南诸土官中表示效忠、在诸土官中贡奉最勤的丽江木氏土司,自然被明王朝纳入“以夷制夷”的治藏战略格局之中,成为重点扶持对象,期望其具体担负起“守石门以绝西域,守铁桥以断吐蕃……免受西戎之患”[7]的守边责任,成为藩蔽明政府西部边疆的“西北藩篱”。[8]
凭借明王朝的重视与扶持,丽江木氏土司的势力进一步壮大,不仅将丽江府所属的巨津州和通安州这两个流官州吞并,而且还积极向丽江以东的永宁、木里、盐源等纳西族地区用兵,扩展势力范围,“使纳西族地区出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强大的地方势力,这在客观上推动了纳西族走向相对统一”。[9]木氏土司实力之强,鉴于当时的历史语境,史书之中几无正面描述,但在一些间接史料中,仍可窥见一些迹象:明末清初之时,丽江木氏土司已经走向衰落,但是当远在省城昆明的黔国公沐天波因沙定洲之乱急檄丽江木氏土司救援时,木懿土司仍能组织地方土目带领“雄兵十万”前往赴援。[10]虽然“十万”未必可信,但是也足以反映出明代丽江木氏土司掌握着一只较为庞大的军事力量。
二、木氏土司经营滇藏川毗连藏区
对于木氏土司在明代中后期积极用兵滇藏川毗连藏区,诸多研究者一般将其定性为木氏与藏族土司之间的势力之争。事实上,如果基于地域环境和人文环境来认真梳理历史脉络,就会发现历史上以牧业为主的高海拔藏区由于地域条件的限制,出产物有限,难以完全满足生产生活的需求,对处于较低海拔、物产相对丰富的金沙江、澜沧江河谷农业区存在着生活物资补给依赖或是交换需求。资源环境条件禀赋的差异性,既导致了民族生产文化的多样性,也决定了山区与坝区、牧区与河谷间民族物资交换与商贸交流活动的密度与深度。而劫掠活动往往成为游牧民族获取农区财富成本最低廉、最易采取的方式。明代早期屡屡见诸史端的藏区部落势力在冬季长距离频繁南下奔袭金沙江、澜沧江河谷区抢劫骚扰事件[11]的背后,其实是明代木氏土司辖地因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乡村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有所提高之后导致藏区部落劫掠加剧的间接表象。
面对滇藏川毗连藏区的藏族部落屡屡侵略属地、劫掠人口的被动挨打局面,已经逐渐扩充起实力的丽江木氏土司自明天顺六年(1462)便用兵滇藏川毗连藏区,开始了长期的反击战。笔者认为,木氏用兵藏区,其战争性质有阶段性特征。一开始是自卫反击,以求自保,而随着战争的不断推进和木氏军事实力的不断提升,战争性质便逐渐开始向获取藏区更多领地和更多资源转移。但无论战争性质如何转移演变,丽江木氏土司对滇藏川毗连藏区的大规模用兵,还是始终得到了明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有明一代,对于川西藏族聚居区设置了朵甘行都指挥使司所领的长河西鱼宁远宣慰司、磨儿堪招讨司、朵甘笼答招讨司和剌宗千户所;在今云南迪庆一带设置了镇道、杨塘两个安抚司以及革甸长官司等统辖机构。根据任乃强、泽旺多吉先生的考证,朵甘笼答招讨司在四川木里隆达,磨儿堪招讨司在今西藏昌都地区芒康县,剌宗千户所在今四川甘孜藏区巴塘县南德拉宗。[12]但是由于明政府无力在藏区的这些纵深地带实现直接而有效的行政化管理,因此对这个区域各部落势力名义上的多封众建,并未带来希望的长治久安,却因为部落纠纷争斗不断而成为边患。鉴于滇藏川毗连地区是西部边疆南北通汇之走廊,明王朝非常重视对这个特殊区域的持续稳定控制,所以提出了对于这个区域的具体治理思路:“以蛮治蛮,诚治边之善道”,“以西番地广,人犷悍,欲分其力而杀其势,使不为边患”[13]基于这样的一种战略思路,明政府“利用实力日臻强大的纳西族木氏土司来控制、牵制今迪庆和康区部分地区的藏族头人势力”。[14]洞悉明王朝治理西番策略、明确领悟自身在明王朝整个西南边疆战略格局中具体地位和使命的木氏土司,自然将替明王朝整治滇藏川毗连藏区视为效忠朝廷之重任,故不遗余力地大力经营和拓展势力,希望打开康藏地区治边的新局面,减轻明政府在西南边疆的统治压力。
从明天顺六年(1462)开始,丽江木氏土司一改先前被动防御的战略,主动向中甸、巴塘、理塘、芒康等滇藏川毗连藏区的腹地出击。经过长达180多年的拉锯战,到万历晚期,木氏土司已经完全控制了滇藏川边区,称雄于康区南部。学术界目前对于木氏土司在康藏地区控制范围的边界还有一些争议,[15]但是综合各家之言,基本可以确认其有效控制范围北至今四川巴塘、理塘一带,西到西藏的左贡、芒康一带和云南怒江一线,东至四川木里及其附近区域,其主要范围即今天滇藏川三省(区)毗连的藏区。木氏土司经营滇藏川毗连藏区,其所控制的时间大约从1462年至1641年,但是具体地域又因具体情况而有差异。中甸因离丽江较近,所以从1462年开始,到1641年木氏土司势力在巴塘一带被蒙古和硕特部固始汗击败,一直在木氏手中。虽然木氏统治藏区各地的时间不一,但是对于这样一个外来统治者,无论是汉文史书还是藏文史料,不管是藏区民众还是藏史研究者,大都予以了较为积极的评价。万历三十一年(1603)九月,丽江巡抚宋兴祖在给明神宗的奏章中指出:“太祖高皇帝令木氏世知府事,守石门以绝西域,守铁桥以断吐蕃。国家自有云南以来,免西戎之患者,皆该府藩蔽之力也。”[16]明泰昌元年(1620)十二月,明廷“录丽江土知府木增御寇拓土之功,赏银二十两,纻丝二表里,其子懿及舍目等各赏银有差”。[17]康熙十年(1671),时任云南巡抚李天裕在奏折中称:“丽江土府,元、明时俱资以障蔽蒙番。后日渐强盛。于金沙江外则中甸、理塘、巴塘等处,江内则喇普、处旧、阿墩子等处,直至江卡巴拉、三巴、东卡,皆其自用兵力所辟。蒙番畏而尊之曰‘萨当汗’。”[18]木氏土司赢得了滇藏川毗连藏区藏族僧俗各界的敬重,“尊称其为‘木天王’或‘三赕杰波’,甚至提高到神化的地步,除藏区有许多有关木氏天王的神话传说外,从东至打箭炉,西至察木多以南,各寺院均塑有其塑像于正殿,称为木天王殿”。[19]在滇藏川毗连藏区民间,木氏土司被渲染成一个神话式的人物,《萨当汗·松诺罗丹》即是其中流传很广并较具代表性的故事之一。在这个故事中,丽江木氏土司被尊称为萨当汗,即“丽江王”;他的藏语法名是“松诺罗丹”,意思是“福祚永盛”。[20]在中甸民间,甚至还称木氏土司为“卓贡玛”,将木氏土司抬高到了纳西帝的地位。[21]任乃强先生曾评论说:“木氏虽建大国于康滇间,称为天王,实未背明,亦未建有国号。其对中国,仍称土府,甚恭顺。屏蔽吐蕃,捍卫滇南,沐氏镇滇,深倚畀之。”[22]
三、木氏土司的藏区治理策略
史书对木氏藏区治理思想和实施策略虽然缺乏明确记载,但对木氏经营藏区的具体活动多有记述,由此或可窥其一二。
(1)“多派扶持,以教治教”的宗教思想
明清时期藏传佛教在滇藏川毗连藏区的大力传播,与丽江木氏土司有着密切关系。木氏进入康南藏区之后,面对康藏地区教派林立、各有其宗、互为牵制这一状况,为了稳固和加强自己在藏区的统治势力,积极遵循并具体实践了明王朝“多封众建”的策略,并努力构建藏区教派势力均衡,推行“以教治教”的治藏宗教政策,不断加强同藏区各教派上层的交往,逐步建立与藏传佛教各教派的良好关系,对藏传佛教各教派都有所尊崇。
万历初年以前,木氏土司在藏区的宗教文化经营策略从具体实践看确实是多元化的。成化九年(1473),时任丽江土司的木钦赠厚礼给噶玛噶举派黑帽系七世活佛曲扎嘉措;木泰继任土司后,又写信邀请他到丽江做客,但他未能成行。[23]正德十一年(1516),木定土司派遣四名木瓜(纳西语,意为“带兵官”)带领近万名兵丁迎请八世黑帽系活佛弥觉多杰到丽江,互赠厚礼,其间木氏土司表态大力支持弘扬藏传佛教。[24]15世纪以后,藏传佛教中的格鲁派(黄教)开始在卫藏地区迅速发展,木氏土司审时度势地及时调整策略,也扶持黄教发展。16世纪中叶前后,木氏土司就曾诚邀黄教活佛昌都帕巴拉二世帕巴桑结和三世帕巴拉顿丹到丽江做客。[25]万历八年(1580),康巴藏区最大的格鲁派寺庙——理塘大寺在丽江木旺土司的大力资助下得以修建完工,木旺发起集会并迎请三世达赖索南嘉措主持了开光仪式。该寺因得到木氏土司的护持而香火兴盛,而该寺的主持人选及日常事务的处理,木氏也都要过问。在木氏的推广鼓励下,理塘寺建成不久,就有大批纳西族僧侣从丽江等地入寺,再被选送到西藏拉萨的三大寺学习。[26]理塘寺建成后不久,木里也建成了瓦尔寺黄教寺庙,[27]标志着黄教由此传入康巴藏区,木氏土司木旺也因此和三世达赖一起深为康巴藏区僧俗人民所崇敬。
万历四十二年(1614),丽江木氏土司木增主持刊刻丽江版《甘珠尔》大藏经,在噶玛噶举红帽系六世活佛却吉旺秋的协助下,至天启三年(1623)完成。这部丽江版《甘珠尔》的刊刻,于“滇藏文化史上树起丰碑”,木增本人也因此被康藏地区僧俗两界广为尊崇,“成为滇藏政教关系史上值得书颂的人物”。[28]
明朝末年,卫藏地区的黄、白二教之争愈演愈烈,得到蒙古势力支持的黄教最终取得了胜利。曾经的“全藏法王”噶玛噶举派黑帽系十世活佛却英多吉避难于丽江,隐匿于木增家中。冀图在“黄白之争”中保持中立,继续维系自身在康南地区统治的木增土司,按照“多教扶持”的既定策略,积极采取措施同已经取得宗教战争胜利的拉萨黄教政权建立友好关系。在黑帽系逃难来丽江的第二年,即1643年,“木土司即向甘丹颇章政权崇敬送礼”[29]随着黄教势力在蒙古和硕特部的大力扶持下影响越来越大,一派独大的黄教势力严重背离了明王朝长期既定的“多教扶持”的战略意图,同时也背离了木氏土司“以教治教”的既定策略,对其在滇藏川毗连地区的统治形成了严重威胁。作为明王朝边疆政策忠实执行者的木氏土司而言,显然不能容忍这种状况,加之避难于丽江的大宝法王噶举派黑帽系十世活佛不断鼓动,作为虔诚的噶举派信徒的木氏土司木懿于是开始在其辖境内大兴噶举派,扑灭格鲁派,使得黄教势力在滇藏川毗连藏区几乎绝迹。[30]
在政治事务上一直比较有审时度势的调适智慧和适应能力的木氏土司,何以在明末清初的黄、白战争中逐渐放弃了以往多教扶持策略,转而单独大兴噶举派,最终丧失了与格鲁派的利益妥协空间,自身也因格鲁派联合蒙古势力打击而失败衰落,退出藏区。以往研究者对此往往因“二者关系密切”而带过。而笔者认为,究其原因,木氏土司在这个时期的“扶白灭黄”,恰恰是面对格鲁派势力咄咄逼人的全面扩张,打破了藏区多教并存的原有政治生态,严重威胁了自身在藏区的统洽,迫使木氏土司面临着“非此即彼”的选择困境。因此,木氏急于通过大力扶持噶举派来抵挡并缓冲格鲁派的强力冲击,维系“多教并存、以教治教”的传统格局,进而重新实现并确保自身利益在藏区的最优化。木懿“扶白灭黄”的这一举动,既不是对木氏土司以往治藏宗教策略的颠覆,也不是木懿因黑帽系大宝法王败退隐匿至丽江的报复举动,而是从中体现并继承实践了木氏以教治教的治藏一贯思路。但是毁寺灭教的狂躁举动,既隐藏着木氏土司面对当时的政治乱象冀图恢复旧有秩序的冲动,也更多表露出了狂澜即到之下的无奈和不安。
总体而言,木氏土司秉承明王朝“多教扶持、以教治教”的藏传佛教管理思想,贯穿于治理藏区的整个过程中,既在一定程度上稳固了木氏的统治,同时也对康藏地区藏传佛教的传播和弘扬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重视构建藏区乡村基层社会控制体系
虽然元明两代政府均对滇藏川毗连藏区各部落广封众建、有所设置,希望实现“西番之势益分,其力益弱,西陲之患亦益寡”的局面,[31]但是各部落之间的属地边界却并不明晰,而属地边界不清,基层行政管辖的效力也就无从谈起,这也就直接导致“康区各土司间民族纠纷频繁的同时,滇、川、藏三角区民族械斗特别严重的局面”。[32]面对各土司势力之间边界属地不清导致行政关系紊乱,无法构建有效的基层行政控制体系的状况,木氏土司进入滇藏川毗连藏区后,首先进行了细致的基层属地边界划分。
隆庆二年至崇祯十二年(1568-1639)木氏土司攻占了巴塘,并派一大臣驻扎巴塘,以巴塘为中心建立了得荣支那宗(得荣)、日雨中咱宗(中咱)、察哇打米宗(盐井)、宗岩中咱宗(宗咱)、刀许宗(老义敦)、三岩学松宗(三岩)、巴拉英宗(巴塘)等几个宗(相当于县)进行统治。[33]由于相关史料的缺乏,无法对木氏土司对其滇藏川毗连藏区辖地的区域行政划分做一个具体的描述。赵心愚推断,“除巴塘、芒康一带外,理塘、木里、中甸、德钦、维西等地也应建有这样的军事统治区”[34]这些木氏土司所控制藏地的统治区划,较清晰地界定了各属地的边界,开创了康区基层区域行政设置治理之始,这对于有效治理和控制藏区地方势力有着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控制所辖藏区,木氏土司在藏区每攻占一地,划定了相应的控制属地区域后,还建立了相应的基层统治机构。一般由木氏土司派出的亲信负责该地的军政事务,即藏族人民所称的“绛本”,意思是纳西官员。绛本之下,分设乡村基层军事长官和行政事务官。基层军事管理制度沿用了纳西族传统的军事管理制度——“木瓜”,由其负责战事。村落基层行政事务管理者名为“本虽”(也记为“白色”或“百色”,纳西语意为“村寨官”)。各乡村的木瓜和本虽各司其责,不得僭越,均得听命于绛本,各绛本又归属于木氏土司派出管理多个区域的大头人,而大头人则直接听命于木氏土司。这样一来,有了具体的各属地边界划分,各属地之中又建构了权责明确的基层社会控制体系,自上而下的统治效力自然得以稳固和增强。
深知“因其俗而柔其人”的木氏土司,在辖地内的基层控制体系构建过程中,不失时机地进行纳西族移民与当地藏族间权力共享机制的建设,通过适度的权力让渡,从而实现长治久安的目的。中甸藏文史料中就曾有这样的记载:“纳西王松诺洛丹时代,木狗年(1514年),噶玛教派木瓜僧迪吉和诺布二人新建本寺。”[35]迪吉和诺布二人应为中甸当地藏族。曾经被木氏打败的一些藏族头人,在向木氏“磕头以示归服”后,也被委以当地木瓜这样的官职加以重用。如巴托(今巴塘)的孤蒲是康区最大的首领之一,木氏土司将其击败后,孤蒲投诚,木氏委任其为负责当地军事的木瓜。[36]中甸历史名人桑杰(1670-1744)的曾祖父和祖父都曾被木氏土司委任为当地的“本虽”。[37]
木氏土司对于滇藏川毗连藏区的行政化建制,因其区域划分细致,基层军政管理体制建设合理,兼顾了纳藏之间的权力共享,得到藏民认可和拥护,体现了基层行政管理体系建设一定的有效性,所以对这个区域的基层行政管理设置的发展影响较深。虽然对此结论缺乏直接的史料佐证,但是从清代川滇划界前后的一个故事中却不难看出这一点。康熙五十八年(1719),云南巡抚甘国壁与都统五哥查边至丽江,中甸和距离较远的理塘头人一起前来哭诉,一致要求中甸、理塘一带归复云南,他们献上了番字的户口册及信子,并说“我的地方向来是云南的。……心里还想归云南管,为此造了这塘册来,大人们可收了罢。我们如牧牛老人一般在这里放牧,晓得这里的事”。[38]自1640年木氏土司势力退出巴塘、理塘一带至此次当地头人远赴丽江要求“投诚归滇”事件发生已有近80年,但是言语之间对于云南的这份归属情感,折射出木氏土司对这个区域进行有效行政治理的影响烙印。木氏土司所创设的村寨行政官“本虽”制,则在藏区很多地方一直延续到20世纪50年代。如“四川省稻城县的东尼乡(东义),直到解放初期,还延续着纳西族统治时期的‘白色’制,东尼白色(1958年叛乱时被击毙)就是最后一个‘白色’”。[39]
(三)大规模移民安置与民族间交错共生地理分布格局的构建
木氏土司家族对于蒙古人抱有很深的感情,在其自传体式叙述的《丽江木氏宦谱》中,还突出地虚构追忆了自己的蒙古人血统。[40]而蒙古人在中原地区的短暂统治及其失败,深深引起了木氏的反思。根据笔者在云南丽江拉市乡、四川得荣白松乡、四川乡城热贡村、西藏芒康盐井乡纳西村等地的调查,发现了一些口传史线索:据纳西族民间传说,明代木氏土司反思蒙古人统治华南地区失败的根本原因,认为主要在于一对多的达鲁花赤派出制度,仅凭一两个达鲁花赤要面对密集的汉族人口,根本无法对基层乡村社会进行有效控制。因此,痛定思痛的丽江木氏土司认为,要对新控制区域实现长治久安,就必须实现整村移植的这种方式,来实现具体区域人口分布势力的相对平衡。于是,“惟至明季,确经丽江木氏移民渡江作大规模屯殖”。[41]木氏土司先后从丽江、鹤庆等纳西族集中聚居区迁移了大量人口安置于中甸、巴塘、理塘、芒康、木里等地,掀起了纳西族人口大规模流动的一次热潮,使这一时期成为纳西族在滇藏川毗连藏区分布最广、移民规模最大的一个时期。以这些新移民为基础,木氏土司相继建立了大年玉瓦寨、你那天柱寨、中甸天生寨、香水卜瓦宝之寨、照可立习各和巴托卜习城等移民村寨。对于当时纳西族人口在滇藏川毗连藏区的分布数量,格勒曾在其著作《甘孜藏族自治州史话》一书中谈道:“据1954年开展民族识别时,有人提到纳西族曾经在甘孜藏族地区最少有五千户以上,这个估计丝毫不过分,尽管现在居住在这一地区的纳西族人数不多。”[42]赵心愚则认为:在木氏土司强盛时,迁徙到川滇边藏区的纳西人应多达数万甚至更多,在当时的情况下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43]
如何避免或是降低外来移民和土著之间的利益冲突,从木氏的一些具体做法上可以看到经营管理思想的某些痕迹:精心选择移民安置点,尽可能将移民村寨安置于藏人一般不利用的河谷或沟渠区域,避免与原住民之间出现土地资源的重叠利用。综观目前在滇藏川毗连藏区依然存留有纳西族文化特征的移民村寨,如四川得荣县白松乡的门扎村和门巴村、乡城县青得乡的热贡村、西藏芒康县盐井乡的纳西村等都建立在河谷或沟渠地带。四川稻城县东义区的巨龙村,曾经是纳西族移民的一个集中分布区,根据《稻城县地名录》的记载,“巨龙,系藏语(应读为‘绛让’)的译音,意为纳西族沟,历史上为纳西族地”。[44]至今,理塘县理塘河沿岸也还残存着一些石碉房屋和农业灌溉用的水渠痕迹,即是纳西人留下的遗迹。[45]明代纳西族移民进入滇藏川边区的藏族聚居区,发挥自身精于农耕的优势,主动选择聚居于相对低海拔的河谷地区,与主要居住于山区和半山区以牧业为主的藏族原住民之间形成二元互补的生产形态,形成了并邑同耕牧的交错共生地理格局,从而减少了彼此之间因土地资源的重叠利用而引发深层次利益冲突的可能。
纳西族移民大规模进入藏区,以藏人一般不进入的河谷地带为主要聚落区,广泛而普遍的与当地藏民交错并居在一起,打破了康巴藏区藏民族传统的分布边界,原先一个个相对封闭的藏民族地域,被破解为纳藏共居的开放流动型交融区。在这个纳西族移民浪潮及其土著化过程中,纳西族移民社区并未脱离于当地民族社会,而是“扬已之长、重人所需”主动选择能够与当地民族社区相互交错聚居在一起,形成了错落有致的并存共生地理格局。这就确保了纳西族移民与藏民族之间有了和谐并存的地域基础,为有效促进纳西族与藏民族之间交融共生关系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地理条件。
(四)大力促进藏区社会经济体系的全面发展
明代一些纳西族移居康南等地以后,同当地藏族人民一道,为农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纳西族人善于修沟造田,打墙建屋,种植水稻。现在巴塘东南区的大片梯田即在纳西人的带动下开出的。现在白松乡的门扎、白松两个村还在种水稻(红米),这是巴塘县唯一产水稻的地方,并且,在该乡还居住着近六百名纳西族同胞………广大的纳西族人民却对开发巴塘,发展巴塘的农业做出了巨大贡献。”[46]当时纳西族人开辟的梯田主要分布在巴塘一带的白松、中咱、中心绒和今日巴塘县城的城郊一带。他们改造梯田、开挖水渠、广修水利,仅在白松乡就开挖了6条大堰。[47]现今的巴塘被人们誉为“塞外江南”,其农业经济之发展,纳西人功不可没。[48]万历年间,丽江木氏土司沿冲天河进兵今凉山州木里县一带。为了发展当地经济,纳西族移民和当地土著一起,“开垦荒山,兴修水利,筑埂造田。水洛、东子等地所造水平梯田,至今犹存”。[49]纳西族移民在当地开垦拓植,引进了荞麦、圆根等农作物,促进了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50]当时纳西族移民不仅把水田耕种技术引进迪庆藏区,同时还把核桃、蚕豆、玉米等作物及种植技术带了进去;撮箕的制作和使用,也传到藏区;至今中甸的藏族族对上述农作物的种子及生产用品,都还用纳西语来称呼,足以说明上述物品是传进去的。[51]在这些先进的农耕技术和灌溉技术推动下,使藏区的农业生产能力逐渐得到提升。
在滇藏川交界区域矿产资源较丰富的地区,明代纳西族移民在木氏土司的驱使下进入这些矿区,以矿产资源开发运输为纽带,促进了交界区域内各民族聚居区的经济联系和交流。明嘉靖年间,在中甸白马厂大开银矿、中甸天生桥金矿、木里俄亚金矿、兰坪盐井、安南东炉房银矿等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木氏土司调集民夫大规模开矿采炼,而且积极革新传统技艺、吸收先进工艺,“招引来内地大批汉族、回族和白族工匠,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52]
由于地处荒僻,同时又是滇藏川三省(区)交界的省际边缘区,长期以来这个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封闭性和迟滞性都比较突出。为了打破这个区域的封闭发展格局,同时也为了进一步打通丽江与新占领地区的联系以便加强控制,木氏土司调用纳西族移民和当地民夫开通了丽江与中甸、得荣、盐井、乡城、巴塘、理塘、木里等地之间的多条交通运输线,并在这些重要干线上先后修建起了横跨澜沧江等江河的你那天接黄金桥、三巴丁佉铁索桥和盐井水镇桥等。[53]此外,木氏土司修建的桥梁在其他地方也还有不少。如在流经四川稻城和木里一带的水洛河上修建了铁索桥,《木里政教大事记摘抄》记载,“稻城阿称家开来许多兵马,驻扎在水洛河边木天王经手修建的铁索桥边,要攻打木里”。[54]而在木里当地,民间传说许多对外联系的马道是“木天王”开辟的。[55]
这一时期,藏区的商贸经济也逐渐活跃起来。中甸县的有关藏文历史档案记载:“建塘独肯中心属卡松杰者,自其祖辈松杰衮以前,纳西王统治时期,即为藏商之房东,对藏商多有帮助。”[56]其家对“所有藏商,备极优礼关照”。[57]对于明代木氏土司和纳西族移民推动滇藏川边区域经济联动发展的影响,潘发生有这样的评价:“到明代时中甸地区兵来商往,驿运不断,随着木氏土司势力的扩充,贵族与僧侣之间,滇商和藏商之间,百姓和商旅之间的接触、交往和贸易越来越频繁起来。”[58]大规模的开发活动,增强了滇藏川毗连藏区的内向度,构建并拓展了藏区和纳西族地区之间的物资互补交流渠道,促进了区域内各地域单元之间的经济联系。“木氏统治时期,还使这一地区的市场和商品流向形成一个传统的经济区域,滇商每年从丽江、中甸运来茶、糖、铜器、铁器、粮食等到康南及江卡、盐井地区销售,并从当地运出羊毛、皮革、药材等商品。”[59]
总之,木氏土司对于滇藏川毗连藏区全面的经济开发,一方面促进了藏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促进了藏区乡村生产能力的提升,并以日常生活物资交换补给和生产技术交流传播为纽带,使纳西族移民与藏民之间形成了互通有无、互促发展的利益共生链,创造了纳、藏两个民族间融合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通过修建驿道,铺设桥梁改善了交通条件,带动了滇藏川之间的商贸交流,打破了滇藏川毗连藏区社会经济的封闭发展格局,拓展了区域外向联动发展的新空间。明代木氏土司经营治理和开发建设的这段时期,是滇藏川毗连藏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民国《木里记》中有载:“木天王……强悍而敏慧,木里永宁一带均受其统治。开矿、垦田、筑碉诸端,迄今规模犹存,深印人心。”[60]“深印人心”四个字折射出了木氏土司开发治理活动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深远影响。
注释:
[1]相关研究有赵心愚:《纳西族与藏族关系史》,四川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杨福泉:《纳西族与藏族的历史关系》,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伊伟先:《明代藏族史研究》,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潘发生《丽江木氏土司向康藏扩充势力始末》,《西藏研究》1999年第2期等。
[2]参见《元史》卷61《地理志》。
[3]转引自周汝诚编、郭大烈校订:《纳西族史料编年》,《纳西族社会历史调查》(二),云南民族出版社1986年版,第219页。
[4]参见《明太祖实录)卷155。
[5]周汝诚编、郭大烈校订:《纳西族史料编年》,《纳西族社会历史调查》(二),第219页。
[6]参见伊伟先:《明代藏族史研究》,第170页。
[7]《明神宗实录》卷388。
[8]万历二年(1574),明政府赐给丽江木氏土司木东“西北藩篱”四字,并准建牌坊,以示嘉许。详见《丽江木氏宦谱》,《纳两族社会历史资料调查》(一),云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8页。
[9]赵心愚:《纳西族 与藏族关系史》,第244页。
[10]参见康熙《剑川州志》卷3,书目文献出版社1967年影印。
[11]从1425年至1433年,在《明宣宗实录》卷10、卷73和卷99中,多次记载了云南丽江军民府上奏“西番蛮者聚众抢掠村寨”的情况。
[12]参见任乃强、泽旺多吉:《“朵甘思”考略》,《中国藏学》1989年第1期.
[13]《明史》卷331《西域传三》。
[14]杨福泉:《纳西族与藏族的历史关系》,第97页。
[15]参见方国瑜:《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释》(下),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841页;任乃强:《西康图经·民俗篇》,1934年新亚细亚学会出版,第318页;格勒:《甘孜藏族自治州史话》,四川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114页。
[16]《明神宗实录》卷388。
[17]《明熹宗实录》卷4.
[18](清)倪蜕辑、李埏校点:《滇云历年传》,第528页。
[19]段志诚:《中甸政教合一制度的历史演变》,《中甸县志通讯》1992年第2期。
[20]《迪庆藏族自治州概况》,云南民族出版社1986年版,第37页。
[21]《中甸县志》,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66页。
[22]任乃强;《西康图经·民俗篇》,第315页。
[23]参见杨福泉《纳西族与藏族的历史关系》,第137页。
[24]参见松秀清、松永丽摘译:《历代噶举派活佛高僧传》(藏文版),《中甸县志通讯》1994年第四期。
[25]参见冯智:《木氏土司与理塘寺》,《中甸县志通讯》1992年第3期。
[26]参见冯智:《明至清初云南藏区政教关系及其特点》,《中国藏学》1993年第4期。
[27]参见刘先进:《木里政教大事记摘抄》,《西藏研究》1987年第1期。
[28]参见冯智:《明至清初滇藏政教关系管窥》,《中甸县志通讯》1990年第3期。
[29]智观巴·贡却乎丹巴绕吉著、吴均译:《安多改教史》,甘肃民族出版社1989年版,第43页。
[30]参见刘先进:《木里政教大事记摘抄》,《西藏研究》1987年第1期。
[31]《明史》卷330《西域传二》。
[32]参见潘发生:《丽江木氏土司向康藏扩充势力始末》,《西藏研究》1999年第2期。
[33]《巴塘县志》,第54页;张玉林:《巴塘历史沿革漫述》,《康定师专学报》1990年第I期。
[34]赵心愚:《纳西族与藏族关系史》,第255页。
[35]《红坡噶丹羊八景如意宝瓶底簿序》,《中甸藏文历史档案资料汇编》,云南民族出版社2003年版,第175页。
[36]参加杨福泉《纳西族与藏族的历史关系》,第113页。
[37]参加松秀清《桑杰传》,《中甸县志通讯》1991年第3期。
[38](清)倪蜕辑、李埏校点:《滇云历年传》,第564页。
[39]王晓松、余立新:《康巴藏乡的纳西族历史足迹简述》,未刊打印稿。转引自杨嘉铭、阿戎:《明季丽江木氏土司统治势力扩张始末及其纳西族遗民踪迹概溯》,《甘孜州文史资料》,第18辑。
[40]《丽江木氏宦谱》,《纳西族社会历史资料调查》(一),第96页。
[41]段绶滋等纂修:《中甸县志稿》,1939年稿本。
[42]格勒:《甘孜藏族自治州史话》,第114页。
[43]参见赵心愚:《和硕特部南征康区及其对川滇边藏区的影响》,《云南民族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
[44]转引自杨嘉铭、阿戎《明季丽江木氏土司统治势力扩展始末及其纳西族遗民踪迹概溯》,《甘孜州文史资料》第18辑。
[45]《理塘县志》,第89页。
[46]张玉林:《巴塘历史革漫述》,《康定民族师专学报》1990年第1期。
[47]参见《甘孜州志·民族篇》,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95页。
[48]参见林俊华:《康南纳西族文化的由来与变迁》,木仕华主编:《丽江木氏土司与滇川藏交角区域历史文化研讨会论文集》,中国藏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25页。
[49]《木里县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页。
[50]参见刘龙初:《四川木里藏族县俄亚乡纳西调查报告》,《四川纳西族社会历史调查》,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
[51]参见王恒杰:《迪庆藏族社会史》,中国藏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85页。
[52]郭大烈.和志武:《纳西族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94年版,第318页。
[53]参见《丽江木氏宦谱》,《纳西族社会历史资料调查》(一),第100页。
[54]刘先进:《木里政教大事记摘抄》,《西藏研究》1987年第1期。
[55]参见郭大烈、和志武:《纳西族史》,第318页。
[56]《七世达赖喇嘛给土司松杰的执照》,《中甸县藏文历史档案资料辑录译注》,中甸县志编纂办公室1991年印。
[57]《拉萨春科别颂给土司松杰的执照》,《中甸县藏文历史档案资料录译注》,中甸县志编纂办公室1991年印。
[58]潘发生:《中甸经济贸易发展史》,《迪庆方志》1991年第1期。
[59]陈汛舟、陈一石:《滇藏贸易历史初探》,《西藏研究》1988年第4期。
[60]民国盐源县县府报告《木里记》,《川康边政资料辑要》,国民政府成都行辕1936年编印。
原载于《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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