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天建:明代云南木氏土司碑刻中的报国情怀

近年来,少数民族文学中的家国情怀观、土司文学,以及明代云南木氏土司文学等,受到了文学和史学学者的积极关注。[1]需要强调的是,目前有关云南木氏土司文学的相关研究成果中,国家认同与国家观问题已受关注,但就材料使用而言,大多偏于古籍文献,就研究对象而言,则多集中于对明代丽江土司诗词作品的审视上,缺乏对重要基础文献———碑刻的关注,缺乏对碑刻中的国家认同和国家观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因此,有必要专门就本文关注的碑刻的内涵,展开简要说明。就碑刻的内涵来说,毛远明认为,“以石质材料为书写载体的铭刻文字称碑刻”,而以“碑刻构成的所有文献称碑刻文献”[2],碑刻文献为出土文献构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碑刻的型制和分类,主要有碑碣、石阙、摩崖、墓志、经幢、石柱铭刻、造像题记和石刻书画题字等。碑刻文献的保存形式,主要有碑刻摹录、碑刻拓本和法帖刻石等。

有鉴于此,本文基于当前已出版汇编材料中的明代丽江木氏土司碑刻,如由重庆博物馆于20世纪90年代末所编《中国西南地区历代石刻汇编·云南省博物馆卷》中的石刻拓片《木氏崇庙碑》《木高碑》[3],由多洛肯等人辑校《明代纳西族木氏土司文学家族诗集》[4]中的碑刻——《建木氏勋祠自记》《木公恕墓碑》《大功大胜克捷记》《太平歌》《破虏歌》《木高碑》《丽江军民府世袭土官知府诰封中宪大夫严君木侯碑记》《觉显复第塔记碑》等,就明代云南丽江木氏土司碑刻中的报国情怀表述问题展开论述,进而揭示明代云南木氏土司“诚心报国”的国家观与认同观。同时,木氏土司碑刻中“诚心报国”“功勋报国”和“世代报国”等家国情怀特征的彰显,为揭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历史逻辑、少数民族文学史逻辑,提供边地活态史料层面的碑刻文献支撑。

“诚心报国”一词,为明朝皇帝对木氏土司功勋的爱国精神褒奖,是明朝廷对木氏土司众多褒奖中的核心宗旨,也是木氏土司各类自我书写文献中报国情怀的突出流露。可以说,“诚心报国”宗旨的客观存在,是明代木氏土司报效国家的归因与指向。木氏土司有关“诚心报国”书写的表述形式,除了使用家乘史料记载明朝廷的专门敕封情形外,还专门以勒碑铭刻的形式加以铭记,以便永垂。目前能够查阅的有关木氏土司“诚心报国”碑刻,主要集中于明朝中后期,即嘉靖到万历时期。其中,较早铭刻“诚心报国”痕迹的碑刻,当属嘉靖七年(1528)朱云董为木氏土司所撰的《木氏崇庙碑》。该碑刻中提到木初被明朝廷赐金牌和金带之事,并铸有“诚心报国”褒奖词,即“诏赐金牌耳,赐金带铸‘诚心报国’”[5]。

另外,作为木氏土司文人群核心成员的木公、木高、木东和木旺,亦在他们所撰的碑刻文辞中,不断强调“诚心报国”之于木氏土司的重要性,流露出浓厚的“诚心报国”情怀。木公在《建木氏勋词碑》中强调,因“我太祖高皇帝洪武十五年,天兵南下,我始祖自然翁,归附有功,命授世官”之故,使得明朝廷“朝恩赐优典,屡代有加,嗣我大明天子,赐以‘诚心报国’”之匾,虎符金牌,世袭三品诰命”[6]。木高在给其父木公所写的《木公恕墓碑》中,专门提到了木公的忠心报国嘱托,同时强调明太祖朱元璋所赐镌刻“诚心报国”金带,要求其后世“浩天即我皇帝,尔忱忠心报之。此‘诚心报国’金带一束,我太祖高皇帝钦赐,始祖得斋,世世相厚”[7]。总之,就《建木氏勋词碑》和《木公恕墓碑》而言,木公和木高父子所书写的“诚心报国”情怀,均强调对明太祖朱元璋钦赐“诚心报国”金带的重视,木氏土司“诚心报国”情怀有证可据,有史可考。

木高在其所写的《大功大胜克捷记》碑刻中,两次强调了其父木公在赏赐战功中,“诚心报国”金牌也成为重要的物品,即“诚心报国金牌、项圈全壹付,金花壹对,金带壹束,金鞍辔白马全壹付”[8]。另一次赏赐为,嘉靖二十八年(1549)八月,因木高领兵抗击吐蕃有功,受到木公如前赏赐,其中应该也有“诚心报国”金牌。可见,“诚心报国”旌赏成了木氏土司自觉彰显报效国家的重要物证,成为木氏土司主动实践报国行为的物质奖赏。不仅如此,木高还专门使用藏有“诚心报国”四字开头的诗文,书写其报效国家的诚心与气魄,表达木氏土司报效明朝廷的忠诚,表明甘愿成为明王朝西南防御墙的决心:

诚心报国家,男儿佩宝剑。双挥风雨忙,独舞鬼神蛰。豪气边疆宁,寒光牛斗掞。石门锁钥坚,世作大明坫。[9]

隆庆三年(1569),木东为其父木高所撰的《木高碑》,不仅明确记录了明朝廷对其“诚心报国”事迹的金牌嘉奖和文辞嘉奖事宜,而且高度凝聚了木氏土司的“诚心报国”情怀和强烈的家族自豪感。该碑刻表明,木高34岁时,在其父木公的统帅下,由于军功,包括木高在内的木氏土司将帅获得明朝廷殊赐“辑宁边境”字样金牌一面。木高35岁时,由于军功,使得木公主政的木氏土司再次获得明朝廷旌赏“诚心报国”金牌一面。而此次“诚心报国”金牌旌赏,仅见于《木高碑》[10],未见于《木氏宦谱》中的木公传记。[11]嘉靖四十年(1561),木高47岁时,受到明朝廷对木氏土司的诰命嘉奖,专门对木高本人的功、德、忠、孝品行加以表彰,《木高碑》载“尔能诚心报国,割股奉亲,化行边徼,威震北蕃,以德其名,忠孝两尽,因才而誉,文武兼全”。同时,《木高碑》还表明,木氏土司的勋业,至木高达到巅峰,成就明代木氏土司“祗服龙章之渥,永为乔木世家”的盛况。[12]就此,木高之子木东在撰文中流露出强烈的家族自豪感和浓厚的感恩明朝廷之心:

黄山之阳建立位列九卿御赐“乔木世家”坊牌一座,为我木氏万代之尊仰。自我朝皇明恩命禄所载功臣之褒章,未有如此之盛者也。又我祖宗自开辟以来所受诰命,亦未有如此之全盛者也。[13]

万历八年(1580),木东之子木旺为其所立的《丽江军民府世袭土官知府诰封中宪大夫严君木侯碑记》(即《木东碑》),亦专门强调了木东的“诚心报国”之心,表明木东“保境安民”的报国情怀。在该碑刻中,木旺专门强调,木东继任土知府后,“治郡齐家,一遵元规,无改成宪,暇则弹琴散口,赋诗染翰。有元旦朝天诗,有端本澄源等额,署‘诚心报国’”,同时“于边隅置更番军,裹糇粮以备之,坐享太平,绥宁四境”。[14]因此,木东主政时期的报效国家行为,亦得到了明朝廷的高度认可,“能用文而济武,诚心报国”[15]。明朝廷对木东“诚心报国”情怀的认可,在《明史》中亦有体现。万历三十一年(1603),明巡按御史宋兴祖上奏明朝廷时强调:“窃以丽江自太祖令木氏世官,守石门以绝西域,守铁桥以断吐蕃,滇南藉为屏藩。今使退地听采,必失远蛮之心。即令听谕,已使国家岁岁有吐蕃之防,倘或不听,岂独有伤国体”[16]。由此可见,木氏土司碑刻中所强调的“诚心报国”核心宗旨,以及所流露的“诚心报国”情怀,不仅在自我书写的碑刻上加以强调,而且得到了清朝所编正史的认可,不受王朝更替所影响,具有积极的意义。

较之碑刻中的“诚心报国”书写,作为明代木氏土司重要家史载体的《木氏宦谱》,也提及“诚心报国”之事,但较简略,没有透视具体详情。《木氏宦谱》[17]载,木氏土司最早获得明朝敕封“诚心报国”褒奖词的是木得(又名阿甲阿得)。洪武十六年(1383),因木得随颖国公傅友德征战有功,明太祖嘉其功绩,授诰命一道,任其为丽江府世袭土官知府,给金花带一束,镌四字曰“诚心报国”。[18]承袭木得职位的长子木初(又名阿得阿初),共获得明朝两次“诚心报国”敕封。一次为永乐四年(1406),木初因功赴京朝贡,钦赐金牌一面,铭曰“诚心报国”;另一次为永乐十年(1412),木初自备马匹方物,令舍人阿他等赴京进贡,明朝廷所给功赏名册中,赐“诚心报国”金带一条。[19]木氏土司最后获得明朝敕封“诚心报国”嘉奖的是木高(又名阿公阿目)。嘉靖四十年(1561)八月,木高差人进京进贡,明朝廷授其为亚中大夫,诰命中有“诚心报国”褒奖词,同时赐其家族永为“乔木世家”。[20]

综上可见,结合碑刻书写和家谱内容可知,有明一代,在木氏土司世系中,即木得—木初—木土—木森—木嵚—木泰—木定—木公—木高—木东—木旺—木青—木增—木懿,共有5人明确获得明朝廷“诚心报国”“辑宁边境”和“西北藩篱”敕封认可,分别是木得、木初、木公、木高和木东。其中,镌刻获敕封“诚心报国”的物品,其体现形式有所差异。木得所获褒奖词“诚心报国”,镌刻于金花带上,成为木氏土司碑记中表露强烈“诚心报国”情怀的原初信物。木初所获2次“诚心报国”,1次铭刻于金牌上,1次镌刻于金带上。至于木高所获“诚心报国”褒奖词,仅在书写与诰命中提及,未明确镌刻或者铭刻物品。木高之父木公(又名阿秋阿公),于嘉靖十年(1531)获得明朝敕封“辑宁边境”1次;木高之子木东(又名阿目阿都)于万历二年(1574)进京进贡,获敕“西北藩篱”奖赐1次。[21]最终奠定明代木氏土司“乔木世家”基业。

总之,木氏土司通过碑刻和家谱的形式,详细地将明朝廷对其“诚心报国”的嘉奖事迹,浓墨书写于碑刻及家史上,成为考察明代少数民族土司国家观与认同观的重要文献。同时,木氏土司对“诚心报国”情怀的自我表述,突出强调朝廷的“诚心报国”敕封之事,有可能存在夸张之嫌,但无论如何,亦是彰显木氏土司对明朝廷的忠诚情怀,彰显明朝廷对其家族“诚心报国”的认可,乃至嘉奖其家族“辑宁边境”,打造其成为“西北藩篱”的“乔木世家”根基,客观而言,均体现了木氏土司和明王朝之间的互相信任关系。这种地方土司和中央朝廷之间的信任,不仅体现于明朝廷屡次对木氏土司“诚心报国”情怀的认可,而且还体现在木氏土司对中央政府的拥戴与向心上,由此才会将明朝廷对其家族最重要的认可标签——“诚心报国”,书写于作为私家史乘的碑铭和家谱之上。需要强调的是,有关木氏土司私家史乘中所记之明朝廷旌赏“诚心报国”金带和金牌之事,虽然不见于明人刘文征所撰的《滇志》,也不见于清代所编之《明史》和《丽江府志略》,但从明学人朱云董为木氏土司所撰写的《木氏崇庙碑》中可知,“诚心报国”证物应该真实存在,而且为其所亲见,不然作为外人的朱云董不会在碑铭中专门加以强调。

明代木氏土司“诚心报国”情怀的体现,表象上看是源于明朝廷旌赏“诚心报国”金带、金牌所致,系明朝廷对其报效国家行为的表彰和认可,也是明朝廷对地方土司“诚心报国”的期盼和要求。深究缘由,其实也是木氏土司功勋报国的集中体现。无论是《木氏宦谱》中所记木氏得姓始祖木得所获镌刻“诚心报国”金带,还是《木氏宦谱》和《木氏崇庙碑》所记木初获得“诚心报国”金带、金牌,再或是《建木氏勋词》《木公恕墓碑》《大功大胜克捷记》《木高碑》和《丽江军民府世袭土官知府诰封中宪大夫严君木侯碑记》等木氏土司所留存代表性碑刻,其中所涉及“诚心报国”的明朝廷旌赏和木氏土司主动报国理念,均与功勋相关。可以说,“功勋报国”方是促成木氏土司形成“诚心报国”情怀的体现,而“诚心报国”情怀,亦是驱动木氏土司进一步彰显“功勋报国”的归因。

至于木氏土司碑刻中的“功勋报国”归因,明人朱云董在其撰写的《木氏崇庙碑》中,虽未直接揭示,而更多的是追溯木氏土司的家史传记,其中不乏颂扬之词,但也间接提及相关功勋报国事迹。《木氏崇庙碑》追溯木氏土司数代世系,但其认可的功勋人物,当从木得开始。由于明军征南,木氏首领阿目阿德率部内附,继而明太祖朱元璋赐其木姓,这成为追溯木氏土司功勋报效明朝廷的历史归因。其中,报效朝廷不仅体现于木氏土司以功勋作为突破口,进而获得明朝廷信任和敕封,还表现在木得的字号形式上,《木氏崇庙碑》载,“自元已传四世,曰心,曰烈,曰甲,后有讳得者,字自然,号恒忠”,号“恒忠”,字面意思是标榜一直效忠明朝廷,彰显浓厚的报效朝廷情怀。《木氏崇庙碑》对木得的赞扬也不吝词汇,“上嘉赐今姓木,屡奏勋劳,钦荣别笏,锦袍金带,赏赉殊厚。改授丽江府知府,世镇番虏”。木得之后,《木氏崇庙碑》追溯了木初因功勋而被赐予“诚心报国”金带之事,表明“诚心报国”金带的获得,是因为功勋的作用。木森则“从尚书王骥征麓川,录功居□”;木泰“□□远略扩夷,开疆开拓,□□□,以裕后裔”,而且“英勇超群,武略克边,圉勋绩茂”。[22]总之,在《木氏崇庙碑》所书写的木氏土司功勋报国中,体现木氏土司浓烈的安边报国情怀:

洎父□子烈,丕显丕承,夫天生木氏为中国,捍制西戎敌,百年来疆圉敕宁,民物安堵,盖不□岁□,素以信义要结番夷,以倾心□戴而悦服,以改社稷奠安我高皇、次皇、列圣。[23]

木氏土司的“功勋报国”情怀归因,在木高所撰碑刻中表现更为突出。其所撰碑刻,既有书写家族墓志碑文,又有书写打仗胜利后的战功豪情诗词,文体表述形式多样。这其中,《大功大胜克捷记》《破虏歌》《右调·醉太平》所载碑文,最能彰显木高本人功勋报国之意,承传“诚心报国”之心。《大功大胜克捷记》记录了木高两次率军击退吐蕃之事,因功勋显著而获得“诚心报国”金牌嘉奖。嘉靖戊申年(1548),因“蕃贼出掠临西县地方毛怯各”,木高之父木公令其“率领勇兵殄贼,到利干、毛日、不挪影,杀退贼兵二十余万,获贼首级二千八百余颗,如破竹然。驱兵抵至矿粗,方还师,备达三堂”,获赐“诚心报国金牌、项圈全壹付”。[24]嘉靖己酉年(1549)八月,因“内达贼吐蕃又掠巨津州地方照可巴托界”,木公令木高“再领雄兵至巴托寨,遂破贼兵,获首级一千余颗,水死者无数。引兵克至干朵光等处,安静地方,抚字人民”[25]。在《破虏歌》中,木高专门以诗歌的表述方式,委婉地强调了明嘉靖戊申年和己酉年的两次军事行动,表明其打胜仗之后强烈的凯旋之意,以及浓烈的报国乐太平情怀:

破狄今经申酉年,狐踪豺迹绝沙场。金碑铸高三十丈,深铭明朝威武将。班师大胜凯歌声,沧海潮生涌空□。旌旗映日东南红,金鼓轰雷西北冲。男儿施略过管仲,丈夫立世武孙通。殄灭犬羊四百营,扫除胡虏五千城。风卷邪云天地净,日升横岭山川明。归来报我圣明主,将与堪舆乐太平。[26]

在《西江月》和《右调·醉太平》中,木高继续通过词的表述方式,书写其在嘉靖戊申年的军功报国理念,既表达了“北虏西戎豺犬,逆天逆地逆神灵。今朝扫尽此膻腥,永享太平余庆”的平定丽江西北战功,又阐释了其个人“行路尸横,伴马难舒足,丈夫勇略定西隅,播声名万古”的功成名就期望。[27]

在木氏土司碑刻中,就内容保存完好性和丰富性而言,木东为其父木高所撰之《木高碑》,当为善本。在《木高碑》一千多字的碑文中,近一半内容是对木高生前功勋的书写,成为考察明代木氏土司功勋报国的重要支撑材料。碑文所述木高功勋,主要有三,浓厚的“诚心报国”情怀当归因于“功勋报国”,而“功勋报国”的驱动力,源于对“诚心报国”宗旨的坚守。一为木高32岁时所建之功,“命征讨香罗,剿灭腥胡,平服三姓之地,斩首七百余级,策立三寨∶一曰新胜,二曰天保,三曰既保。凯旋之日,上有朝廷恩赐王父,旌赏皆布载勋册,不能悉举”;二为34岁时所建之功,即:“三十有四,开拓毛怯各地方,殄灭吐蕃遗种日不挪影,斩首三千七百余级,大获全胜,策立二寨:一曰天高,二曰长胜。班师之日,上有朝廷大赍于父奖曰:自我祖宗地方以来,未有如此一番之大胜,重有殊赐‘辑宁边境’字样金牌一面。”三为35岁时所建之功,“克服干陶各地方,斩获异种吐蕃孤普首级五百余颗。旋师之日,上有朝廷远劳王父”,旌赏“诚心报国”金牌一面。[28]

总之,木东所撰写之《木高碑》,对木高生平的功勋作了高度评价,并且借用明朝廷对木高旌赏诰命加以证明其“功勋报国”的国家认可性。功勋的卓越程度,不仅体现在木高战功赫赫,还体现为木高文功武略兼备,文治比肩武略:

自莅政以来,恩威并施,声誉四达:东建天掌寨,西立压地寨,北构天接黄金桥,南开天恩永荫坊。所以宗社益固,民物愈宁,诸夷永服,万里升平,邻邦赖之以义安,圣主托之为屏翰;所以德益新而勋益著,名益播而位益崇。[29]

正因为木高文功武略出众,嘉靖辛酉年(1561),木高47岁时获得明朝廷诰命旌赏:“尔能诚心报国,割股奉亲,化行边徼,威震北蕃,以德其名,忠孝两尽,因才而誉,文武兼全”[30],木氏土司终为“祗服龙章之渥,永为乔木世家”[31],使木氏土司“功勋报国”声誉臻于巅峰。至于嘉靖辛酉年(1561),明朝廷对木高的诰命旌赏之事,《明史》中亦有记载,当为可信,体现木东碑刻表述的真实性,“嘉靖三十九年(1560),知府木高进助殿工银二千八百两,诏加文职三品服色,给诰命。四十年又进木植银二千八百两,诏进一级,授亚中大夫,给诰命”[32]。

木旺为其父木东所撰的《丽江军民府世袭土官知府诰封中宪大夫严君木侯碑记》(又称《木东碑》)中,木东不仅被称为“儒者”,同时也“深于兵事”。因此,书写木东“功勋报国”情怀,特别是军功问题,也成为木旺笔下最丰富的内容题材,占整块碑刻近三分之二的内容,成为彰显明代木氏土司“功勋报国”情怀的重要证物。木东所获之军功,主要有四次:一为嘉靖三十八年(1559)正月,抗击蕃达入寇立功,“汝帅师亟往。受父命,星驰既至香压寨一带虏寇拒敌,亲冒矢石,斩获渠魁甚众,遂报凯旋”;二为隆庆三年(1569)五月,因“毛头野蕃达等入寇照可、惠甸等处”,率军抗击“以一当十,一战而成功,擒获余党,斩首八百余颗,得之大胜也。星使报捷,圣朝赐金牌”;三为万历乙亥年(1575),因鼠罗、大渡河筹处土蕃猖獗,木东“亲率军马跋涉险阻,直剿巢穴,百战百胜,乘机建立你那天喜寨、鼠罗大渡河边雷胜寨、又烈寨”;四为万历丁丑年(1577),因“毛怯各凶虏聚众数万,占据刀那思丁江口阿西集苴岩寨”,而赖于木东“庙算之神”,筹谋“兵至娘子果宗草那目迟、干陶巴各等处,荒服荡平”,再立军功。[33]

在木旺对其父所书写的“功勋报国”情怀表述中,除了通过实际平乱战功以彰其忠心外,还对木东的地方理政能力,通过利用明朝廷诰命认可方式加以弘扬,进而体现木东的“功勋报国”之情。木东于隆庆庚午年(1570)莅政后,“治郡齐家,一遵元规”,同时“于边隅置更番军,裹糇粮以备之,坐享太平,绥宁四境”[34],展现较高的理政能力,并得到明朝廷高度认可,希望木氏土司“世作南中锁钥”,永为“西北藩篱”,坚守“诚心报国”宗旨:

栋梁之质、经纬之才,奉命专城,能用文而济武,诚心报国,克移孝以虑忠,终身莅事,振先烈以弥昌,捍虏安民,控边陲而肃静,功存保障,德被邻封。尔尚益笃忠贞,世作南中锁钥,申严君威武,永为“西北藩篱”。钦哉![35]

木氏土司在有明一代所开展的“功勋报国”事迹,除了碑刻书写痕迹外,明代学人著作中亦有记载,表明木氏土司“功勋报国”情怀的私家碑刻表述形式并非孤证。刘文征所撰《滇志》中提到了木氏土司明代初代木得、木初和末代木增功勋事迹。木氏土司明代始祖木得因归附明朝,同时“以克石门寨论功,授世官,为土知府”[36]。此外,木得在军功方面的表现还体现为“又从吉安侯征巨津,捕阿奴聪于吐蕃,斩伪元帅朱保。及西平征景东、定边,咸在行间”[37]。木得之子木初的军功则表现为,“子初袭,值白交山及伪平章贾哈喇,麓川思任之乱,咸有战功。其后世居西陲,捍吐蕃,每有征调,则输军饷而兵不出”[38]。

总之,木氏土司碑刻所透视的浓厚“功勋报国”情怀表述,正好与明朝廷所旌赏的“诚心报国”宗旨相得益彰。当木氏土司主动践行“诚心报国”使命时,也恰好助推了木氏土司功勋的获得,进而进一步巩固其忠心报国的地位和形象,成为木氏土司在碑刻中不断强调“功勋报国”与“诚心报国”关系的合理性归因表述方式。

在木氏土司碑刻表述中,不仅彰显国家认证层面的“诚心报国”期望,更有木氏土司自我奋斗层面的“功勋报国”追求,显示了木氏土司殷切执著的“世代报国”情怀。这种“世代报国”情怀,不仅体现为碑刻撰写者的自我定位,还体现在对木氏土司世代子孙的勒碑铭刻要求上,既是对明朝廷“诚心报国”期望的传承,又是对“功勋报国”情怀的延续,透视着木氏土司难以表述的“世代报国”情怀向度。

木氏碑刻撰写者的“世代报国”情怀向度,主要体现于木公、木高父子,以及木高之孙木旺所撰碑记。碑记通过彰显国家恩典与家族勋荣结合的形式,表达木氏土司要坚守明朝廷所赐予的“诚心报国”殊荣寄托,进而世代忠于国家,镇守边境,形成脉络清晰的“世代报国”情怀向度。木公在《建木氏勋祠自记》中表明了木氏土司在相关王朝时期,深受国家优典之恩,“自汉、唐、宋、元,迄今明朝,其间为诏、为公、为侯、为节度使、为宣慰使司、为茶罕章、为宣抚司、为参政、为知府,皆出自国家优典”,其认为木氏土司需要铭记祖宗的“克功修德”祖训,方能“衮冕之恩有加”和“箕裘之荣綦远”。[39]这表明其期望木氏土司“世代报国”,以显恩荣的理念。木公还认为,木氏土司之所以能够获得那么多的殊荣,皆为效忠大明所得,坚守明朝廷“诚心报国”期待所致,及至木公本人之时,八代殊荣,体现出清晰的“世代报国”情怀脉络向度:

且惟历朝恩赐优典,屡代有加,嗣我大明天子,赐以“诚心报国”之匾,虎符金牌,世袭三品诰命,俾领一府五州县之民,此皆我太祖高皇帝洪武十五年,天兵南下,我始祖自然翁,归附有功,命授世官。及公之身,今已八代,兢兢业业,宁敢失坠?[40]

正因为木氏土司世代享受国家优典,特别是有明一代所享受之殊荣,因而木公强调,木氏子孙需要遵守“祖宗世传之训,不可紊淆变乱,以败坏木氏家箴”的优良传统,务必形成“凡我子孙,受朝廷世袭美官,拓边守城,不可有动挠患,以贻天子忧”的“世代报国”理念。[41]木公在另一块碑刻《太平歌》中,专门用诗歌的形式,表明了其期望木氏土司世代忠于明朝廷,辑宁滇西北边境,永远镇守万里疆土的“世代报国”情怀,“世忠圣主宁边境,永镇鸟师万里疆”[42]。

木高在《大功大胜克捷记》中对木氏土司“世代报国”情怀作了明确定位,表明了木氏土司世代作为明朝藩篱的忠诚与决心,“木氏世世代代为明国藩篱,一方重镇,滇南鸡犬不惊,军民安妥,聊有赖欤。以表人臣之丹心,寝食不忘之意”;同时,木高还要求其子孙遵守明朝廷所寄予的“诚心报国”期望,践行世代守护丽江的使命,表明世代忠于大明的浓厚报国情怀,“子子孙孙束此敕赐‘诚心报国’起花金带,世守丽江。巍巍然如北岳之高,洋洋然如金江之远”。[43]

木高在《木公恕墓碑》中,专门强调了其父木公对木氏土司“世代报国”的要求,强调“世代报国”的历史根据,即明太祖朱元璋所钦赐之“诚心报国”金带,成为木氏土司“世世相厚”的政治保障,所以要求木高所代表的木氏土司子孙,“尔可宝而束之,昆仲世间难求,尔好亲自保之。义士勇夫,守边及要,尔可多多育之,再无别言,尔好守之”;同时,转用木公遗言强调,其家族“世代报国”的基本理念为“浩天即我皇帝,尔忱忠心报之”,要求木高要保护好明朝廷所敕封的“诚心报国”金带,践行“诚心报国”家风。[44]此外,木高在《题岩脚院》碑文中,再次用诗歌的形式表述了木氏土司“世代报国”的浓厚情怀和家族自豪感,“木氏渊源越汉来,先王百代祖为魁。金江不断流千古,雪岳尊宗接上台。官拜五朝扶圣主,世居三甸守规恢”[45]。

总之,在明代木氏土司发展过程中,起重要推动作用的木公和木高父子,他们不仅自身践行“诚心报国”理念,还将该理念融入相关文字的表述中,强调明朝廷对木氏土司的优典,并将木氏土司定位为“明国藩篱”,进而彰显木氏土司要感激“朝廷之恩”,承传“祖宗之德”的忠孝理念,木氏土司子子孙孙需要“诚心报国家”和“世作大明坫”,[46]发扬“世代报国”优良传统的情怀向度。

在木氏碑刻中,除了木公和木高父子在撰文中不断强调和要求木氏子孙需要世代忠诚于朝廷,铭记“诚心报国”使命,流露出强烈的“世代报国”情怀向度外,木高之孙木旺在所撰的《丽江军民府世袭土官知府诰封中宪大夫严君木侯碑记》中,亦表达了殷切的“世代报国”之情。木旺在撰文中要求木氏子子孙孙,需要“振振绳绳”地“登斯祠,读斯匾”,进而铭记其父木东“平生尽心竭力,为国为家”的“诚心报国”之心,并期望该理念能够在木氏世代子孙中“以永终誉,知本有世德焉”。[47]

木氏土司碑刻中所彰显的“世代报国”情怀向度,虽然看似作为木氏精英代表的木公、木高和木旺等人对其祖先“功勋报国”的一种追忆,对坚守明朝廷所赐“诚心报国”使命的回应,是对木氏土司能够永保殊荣地位的自豪感流露,但作为因功勋立家强族的木氏土司,其代表人物诸如木公、木高和木旺等,并未忘记家族殊荣因何而来,保持着明智而理性的居安思危感,不因得到明朝廷“世代相厚”而生骄纵之心,反而在碑刻中一再强调其家族“诚心报国”的历史根据,要求其子子孙孙需要主动形成忠于朝廷和为国分忧的“世代报国”情怀。

明代木氏土司“世代报国”情怀的向度,不仅在木氏土司自我表述的碑刻中主动呈现,而且也得到了时人和后世撰写史志的积极认可,彰显着私家史乘表述与旁证史志书写的契合性。明嘉靖学人朱云董在《木氏崇庙碑》中,高度赞扬了木氏土司世代为中国“捍制西戎敌,百年来疆圉敕宁,民物安堵”的功劳,进而期望木氏土司继续传承“昭穆宛若成周之后世、官世、守世、土世、民世,庙威仪偕举,可以观德”的“世代报国”情怀。[48]《滇志》专门强调了木氏土司“沿八世,至木增,代有锡予”的“世代报国”向度,而且还专门就碑刻未曾提及的木增的功勋作了记载,“值北胜酋构乱,以兵擒首逆高兰。又值辽左军兴,输饷二万于大司农。殿宫鼎建,亦输金于邦土”,因之明朝廷“嘉其忠诚,特与晋参政秩,赐玺书,荣其先世”[49]。《明史》专门列举了木氏土司木得、木初、木森、木高和木增5人的功勋报国事迹,时间跨度从明初至明末,间接体现了木氏土司“世代报国”情怀的时间长度。[50]洪武十六年(1383),因木得“来朝贡马”而授封为丽江知府。洪武十八年(1385),木得从征巨津石门关有功,随之又从“西平侯沐英征景东、定边,皆有功,予世袭”。洪武二十四年(1391),木得死,其子木初世袭,继续“守巨津州石门关,与西番接境”。明正统五年(1440),木森因从征麓川有功,“赐知府木森诰命,加授大中大夫资治少尹”。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四十年(1561),因木高“进助殿工银二千八百两”和“进木植银二千八百两”,“诏加文职三品服色,给诰命”和“诏进一级,授亚中大夫,给诰命”。万历三十八年(1610),因木增“以征蛮军兴,助饷银二万余两”而“加级”。万历四十七年(1619),因木增“复输银一万助辽饷”,于泰昌元年(1620)“录增功,赏白金表里”。天启五年(1625),“特给增诰命,以旌其忠”。[51]

可见,木氏土司家族承接不断地报效明朝廷之举,透视出浓厚“世代报国”情怀,不仅在有明一代能够荣耀于世,深得明朝廷嘉奖,还成为清代《明史》编撰者重要的云南土司书写素材,进一步通过国家写史的行为,将其列入正史之中,以示后世国家历史书写对木氏土司家族世代“诚心报国”行为的积极认可和主动弘扬。

《滇志》和《明史》对木氏土司“世代报国”事迹的书写,在乾隆《丽江府志略》中亦有印证。该志分别记录了阿得(木得)、木初、木高的功勋事迹。相关事迹,除木高因忠孝而敕建“历传忠孝”坊外,多与《滇志》和《明史》记载相同。[52]《丽江府志略》作为清代记载丽江地区的重要地方文献,专门书写作为丽江名宦之家的木氏土司家族,但如何书写和书写什么,必将体现清代丽江地方官方的理政理念和执政需要。因而,该志专门将木得、木初和木高的功勋事迹加以记录,同时特别强调木高本人的“忠孝”行为,强调“历传忠孝”坊的积极显世价值,揭示作为清代重要国家意识形态的“忠孝”传承需求,其本身即是对明代木氏土司家族主动忠于国家,积极践行“诚心报国”“忠心报国”和“世代报国”情怀的地方回应,即所谓的名声显于后世,传之乡里。

结语

明朝廷赐予木氏土司的“诚心报国”御赐金带或者诰赐金牌,成为有明一代木氏土司最为珍视的最高荣誉,也成为木氏土司在私家史乘中书写报国情怀的核心宗旨,成为验证明代云南少数民族土司国家认同,主动忠于国家的证物。而在“诚心报国”核心宗旨的驱动下,为了传承和延续“诚心报国”荣光,“功勋报国”和“世代报国”成为了丽江土府数代木氏土司继任者不断强调的家族情怀。概言之,以践行“诚心报国”理念为宗旨,以书写“功勋报国”事迹为导向,以强调“世代报国”为家族使命的报国情怀书写方式,成为了明代木氏土司碑刻中的基本表述形式。

总之,围绕“诚心报国”“功勋报国”和“世代报国”为主线的木氏土司报国情怀碑刻书写方式,虽然正如《明史》对木氏土司所作的盖棺评价一样,“云南诸土官,知诗书好礼守义,以丽江木氏为首云”[53],充满了儒家的“诗书礼仪”和“忠孝”理念,显示作为少数民族的木氏土司深厚的汉文功底,以及历史表述和历史书写能力。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便木氏土司诗文传家,忠厚显世,仍然重视强调军功报国对实践明朝廷给予“诚心报国”理念的积极作用。因此,有明一代,木氏土司不仅通过碑铭形式,书写了其家族“诚心报国”“功勋报国”和“世代报国”的不变报国情怀,而且也一直遵守着朝廷的使命“窃以丽江自太祖令木氏世官,守石门以绝西域,守铁桥以断吐蕃,滇南藉为屏藩”[54],成为明代云南土司报效国家,主动融入国家需求的代表。就此而言,专门考察明代云南木氏土司碑刻中的报国情怀表述问题,为土司的国家认同观,土司交往交流交融史,以及历史上的土司报国文学等问题,提供了文献支撑和历史鉴照,发挥了少数民族文学应有的价值。

有鉴于此,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载体的少数民族文学,应该积极发挥应有的使命和功能。正如徐俊六所呼吁,少数民族文学的文学性、民族性与政治性属性,“决定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当前少数民族文学的特殊使命”,需要在故事的讲述中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时,“用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等样式讲好中国故事和弘扬中国精神”[55],为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少数民族文学力量。同样,我们亦需要从少数民族碑刻文学审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现象。

注释:

[1] 参见佟颖《清代锡伯族驻防文学中的家国情怀与文化认同》,《民族文学研究》2022年第4期;马志英:《清代壮族诗人农事诗的书写向度及其价值探赜》,《民族文学研究》2023年第1期;蔡晓龄:《明代纳西族土司文学回瞻》,《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5期;彭福荣:《试论土司文学的特征》,《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0年第9期;胡绍华:《论容美土司文学与民族文化融合》,《民族文学研究》2012年第1期;木粲成、汪炳鋆、佳日一史:《浅析丽江木氏土司的家国观》,《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5年第6期;赵心愚、成飞:《丽江木氏世系问题新证——以陈钊镗〈木氏宦谱·后序〉所见资料为辨析》,《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

[2] 毛远明:《碑刻文献通论》,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6页。

[3] 重庆博物馆编《中国西南地区历代石刻汇编·云南省博物馆卷》第14册,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40、50页。

[4] 木公等撰,多洛肯、王铭璇辑校《明代纳西族木氏土司文学家族诗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第281-292页。

[5] 重庆博物馆编《中国西南地区历代石刻汇编·云南省博物馆卷》第14册,第40页。

[6] 木公等撰,多洛肯、王铭璇辑校《明代纳西族木氏土司文学家族诗集》,第282页。

[7] 同上书,第283页。

[8] 同上书,第285页。

[9] 木公等撰,多洛肯、王铭璇辑校《明代纳西族木氏土司文学家族诗集》,第286页。

[10] 重庆博物馆编《中国西南地区历代石刻汇编·云南省博物馆卷》第14册,第50页。

[11] 云南省博物馆供稿《木氏宦谱》(影印本),昆明:云南美术出版社,2001年,第34-35页。

[12] 重庆博物馆编《中国西南地区历代石刻汇编·云南省博物馆卷》第14册,第50页。

[13] 同上。

[14] 木公等撰,多洛肯、王铭璇辑校《明代纳西族木氏土司文学家族诗集》,第291页。

[15] 同上。

[16] 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三一四,第27册,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8099页。

[17] 《木氏宦谱》分为文谱和图谱两部分,为明清云南木氏土司家族的家谱。

[18] 云南省博物馆供稿《木氏宦谱》(影印本),第14页。

[19] 云南省博物馆供稿《木氏宦谱》(影印本),第19、21页。

[20] 同上书,第38页。

[21] 同上书,第35、40页。

[22] 重庆博物馆编《中国西南地区历代石刻汇编·云南省博物馆卷》第14册,第40页。

[23] 同上。

[24] 木公等撰,多洛肯、王铭璇辑校《明代纳西族木氏土司文学家族诗集》,第285页。

[25] 同上。

[26] 同上书,第286-287页。

[27] 木公等撰,多洛肯、王铭璇辑校《明代纳西族木氏土司文学家族诗集》,第287页。

[28] 本段引文均见重庆博物馆编《中国西南地区历代石刻汇编·云南省博物馆卷》第14册,第50页。

[29] 同上。

[30] 同上。

[31] 同上。

[32] 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三一四,第27册,第8099页。

[33] 木公等撰,多洛肯、王铭璇辑校《明代纳西族木氏土司文学家族诗集》,第291页。

[34] 同上。

[35] 同上。

[36] 刘文征撰,古永继点校《滇志》卷三十,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983页。该段文献的断句,与《天下郡国利病书》不同,具体参见《顾炎武全集·天下郡国利病书》第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3596页。

[37] 刘文征撰,古永继点校《滇志》卷三十,第983页。

[38] 同上。

[39] 木公等撰,多洛肯、王铭璇辑校《明代纳西族木氏土司文学家族诗集》,第281页。

[40] 同上书,第282页。

[41] 同上。

[42] 同上书,第286页。

[43] 同上。

[44] 同上书,第283页。

[45] 木公等撰,多洛肯、王铭璇辑校《明代纳西族木氏土司文学家族诗集》,第287页。

[46] 同上书,第286页。

[47] 同上书,第292页。

[48] 重庆博物馆编《中国西南地区历代石刻汇编·云南省博物馆卷》第14册,第40页。

[49] 刘文征撰,古永继校点《滇志》卷三十,第983页。

[50] 张廷玉:《明史》卷三一四,第27册,第8098-8099页。

[51] 本段所有引文均出自张廷玉《明史》卷三一四,第27册,第8099页。

[52] 管学宣、万咸燕修纂《丽江府志略》卷五,乾隆八年(1743)刊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

[53] 张廷玉:《明史》卷三一四,第27册,第8100页。

[54] 同上书,第8099页。

[55] 徐俊六:《论少数民族文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在逻辑》,《民族文学研究》2023年第3期。

原载于《民族文学研究》2023年第5期。

图片[1]-方天建:明代云南木氏土司碑刻中的报国情怀-滇史

作者简介:方天建,法学博士,云南师范大学历史与行政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西南边疆史地研究。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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