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玉亭 ||《大理战书》与朱元璋的平滇国策

图片[1]-杜玉亭 ||《大理战书》与朱元璋的平滇国策-滇史
杜玉亭教授

从汉武帝公元前109年在云南设置郡县后的二千余年,作为中国西南边疆的云南曾出现过和唐、宋大体相始终的南诏国和大理国,两国之间既有和好交往的历史,也曾多次兵戎相见,但在这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敢于面对中央王朝的平滇大军“下战书”的具体记载,却只见到一件,这就是元末明初的《大理战书》[1]。本文拟通过对这一历史事件的研究,进一步认识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平滇国策及其决策对边疆地区发展所产生的影响。

一、《大理战书》及其历史结局

洪武十四年(1381年),朱元璋鉴于孤守云南的元代梁王拒不归附,才亲自部署并派出了征云南的30万大军[2]。此间朱元璋曾多次向云南派出“诏谕”的使节,但梁王并未悔悟。元末明初的知名文人王祎,是在洪武五年(1372年)“诏谕”梁王时被害的,朱元璋的另一高级官员——湖广参政吴云,也在洪武八年(1375年)履行“诏谕”云南的使命时被害。而梁王与逃亡到漠北的北元皇帝联系的官员被明军捕获后,朱元璋却释而不究[3]。这一切自然构成了朱元璋的出师云南之名。而朱元璋能在开国14年后出师云南,原因更在于其政权已经巩固,具有了大军远征的国力。

平云南大军的统帅亦为朱元璋选任。据《明太祖实录》卷139载:“洪武十四年九月壬午朔,上御奉天门,命颖川侯傅友德为征南将军,永昌侯蓝玉为左副将军,西平侯沐英为右副将军,统率将士往征云南”。朱元璋在拜将之后还曾面授机宜,足见其对平云南的军事行动十分重视。而平云南的军事进展也颇顺利,当年12月就进至云南,其主要战场在滇东重镇曲靖,梁王守将司徒平章达里麻率十余万防军在此被明军战败,达里麻被俘。元代主镇云南的梁王把匝剌瓦尔密闻讯自杀。明军进至今昆明附近的板桥时,梁王的右丞至军前归降,云南首府中庆(昆明)即不战而下。之后明军又分兵攻取今滇南、滇中、滇北等广大地区。但就在平云南的明军势不可挡的形势下,统治今滇西一带的大理总管段氏仍不归附,甚至为此致书明军统帅傅友德。

关于元代大理总管段氏致书明军统帅傅友德,及傅友德的答书,在《明史·云南土司传一》有以下简要记载:“洪武十四年,征南将军傅友德克云南,授段明为宣慰使。明遣都使张元亨贻征南将军书曰:大理乃唐交绥之外国,鄯阐实宋斧画之余邦,难列营屯,徒劳兵甲,请依唐宋故事,宽我蒙段,奉正朔,佩华篆,比年一小贡,三年一大贡。友德怒,辱其使。明再贻书曰:汉武习战仅置益州,元祖亲征祗缘鄯阐,乞赐班师。友德答书曰:大明龙飞淮甸,混一区宇,陋汉唐之小智,卑宋元之浅图,大兵所至,神龙助阵,天地应符。汝段氏接武蒙氏,运已绝于元代,宽延至今。我师已歼梁王,报汝世仇,不降何待。”《明史》的这一记载,并未有“战书”字样,但大理总管段氏一再向明军统帅致书,自比唐代割据云南的南诏式的“外国”,要求明军“班师”退兵,因而遭到明军统帅傅友德挥笔挞伐,严厉驳斥,绝非正常的书信往还。其实,就在明代的记载里,已对段氏致傅友德书的性质有了定见。王世贞撰《弇山堂别集》卷85“诏令杂考”中,就有“大理战书”一目[4],内中录有大理总管段世[5]致傅友德书三件及傅友德答书一件。既然其题名叫“大理战书”,自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明人的看法。

《大理战书》约4200字,其中段世书3000余字的大部分篇幅是问题的论战,具火药味的文字并不多,而傅友德答书千余字,也多为论战性文字。分析一下《大理战书》论战的主要问题,有助于了解《大理战书》的性质,也可了解《大理战书》本身的论战特点。《大理战书》论战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四点。

其一,是对征云南明军行为的指控。洪武十五年(1382年)正月二十三日段世致傅友德书中,虽开宗明义就赞颂明军“武功神速,旷古希有”,但紧接着就指责明军:“麾下之兵所至,烈如猛火,玉石不分,迁其土著,虏其妻子。”傅友德为驳斥这一指控,在其答书中不得不举例做了如下答复:“今者书来,乃云吾兵烈如猛火,向者曲靖、乌撤之战,两兵相接,白刃相向,胜败存亡;况兵行万里,深入重地,人自为战,当此之时,汤武不能施仁,虽欲不猛,其可得乎!至若迁其土著,虏其妻子,则未知所迁者谁欤?达理麻之败,就阵擒获,不啻数千,斯皆应杀之人,吾尚不忍,尽抚而释之。达理麻见在,余不悉举,此众所共知也。”傅友德对段世的这一答复,也谓有理有据。

其二,是汉代以来的中央王朝是否对云南进行政治统治的问题。《大理战书》是这样论述云南与中国中央王朝的关系的:“夫云南根系白爨故地,称为遐荒,历代所不能臣。秦汉之际,始通华夏,亦不过遣使来往。蜀诸葛孔明不留镇兵,而诸夷信服;唐鲜于仲通调十二万之师,而竟败绩,皆蒙氏以前之事,史书之所具载也。……窃念我段氏,绍蒙有国,抗衡赵宋三百十有五年。”这就是说,段世断然否认了汉代以来即在云南进行政治建置的历史。但从《大理战书》的记载看来,傅友德的幕僚似不通云南历史,所以在其复信中竟未提到汉武帝后即在云南设益州郡进行直接统治的事实。正因如此,段世的复书中还专门引用傅友德答书中的这样一句话:“吾是武人,不通经史,前代得失,则厌闻也。”并为此而对傅进行了巧妙的嘲讽。尽管傅友德答书未对段世云南是“历代所不能臣”的独立王国进行批驳,但他却不畏传统,对段世用以立论的古代名人进行了批评:“乃云诸葛不留镇兵,鲜于仲通败绩而返,夫诸葛固亘古今豪杰之士,然当此时,吴角其南,魏犄其北,潜师而远征,恐二国闻知以袭其虚,擒获之后,诸葛岂不欲留哉,顾力有不赡耳,遂留其渠帅而用之,斯盖一时之权宜,非经世之良法也。鲜于仲通者因杨钊以进,出自屠沽,谋不及远;玄宗享国已久,荒淫日滋,天夺其魄,群小用事,遂以斯人为帅,彼岂将才哉,国中特以此为报恩之具耳;君臣知人若此,安得不败乎!”

在傅友德的言下,诸葛亮南征后不留镇兵而任用地方豪帅的治滇之术,不过是一种权宜之计,并非“经世之良法”。而唐玄宗时鲜于仲通征云南的失败,则因帝王“荒淫”,任用了“屠沽”小人。这也许就是《明史·土司传》载“友德答书”曰的:“大明龙飞淮甸,混一区宇,陋汉唐之小智,卑宋元之浅图。”显而易见,其对古代知名将相帝王治滇策术的批评,是十分尖锐又是颇为中肯的。这对借古代史事为其割据云南制造借口的段世来说,无疑是进行如下的警告——奉命南征的明朝将军绝不拘泥于古代帝王将相的樊篱,定要执行明朝皇帝朱元璋平定云南的诏令。

其三,是关于段世提出履行朱元璋封大理段氏为“云南王”的诺言问题。段世书中是这样提出问题的:“幸赖天聪,无远弗达,曾遣参政张普招怀谕以来,领云南王金宝之诏,只得口传,弗获钦承,然而信上国必无食言之悔也。”这就是说明朝皇帝朱元璋遣使招谕大理时,曾许诺大理段氏为“云南王”,领国王的金印。因此段世坚持,即使这一诏谕只是一个口信,并非皇帝的正式诏书,“上国”的皇帝也不应言而无信。

查《明太祖实录》卷92,确有这样的记载:“(洪武七年八月)甲辰,遣故元官赵元祜、张进、沙德成赍诏并织金文绮,赐元左丞阿里,仍遣夹失伯里等同还。因赍诏谕大理曰:……四夷诸蕃,皆已称臣入贡,惟尔大理,未尝遣使。近稽载:‘大理在唐、宋时受封王爵,至元削去国名,止称土官。今其国乃元君派遣梁王者主之,未复故封。朕命臣僚议,准唐宋故事,封尔段氏为大理国王,故特遣使先谕朕意,使回,当发印诘,令尔王臣开国理民,同享承平之福,尔其审之。’”由此可见,洪武七年(1374年)八月,朱元璋确曾遣使诏谕大理段氏,而且确有“准唐宋故事,封尔段氏为大理国王”,使节返回即可发给印诘的许诺。但从以上记载看来,朱元璋派遣的诏谕大理段氏的使者是“故元官”,他们虽返回了云南,且将朱元璋的信息通知了大理段氏,但是,他们并没有从云南返回复命,朱元璋不知大理段氏奉诏后是否归附的态度,自然也就谈不上再给大理段氏封王的问题。又据《明太祖实录》卷92记录,就在洪武七年八月甲辰向云南的大理段氏派出诏谕使者的前几天,朱元璋还发了这样一道诏书:“遣故元威顺王子伯伯赍诏谕云南,曰:……惟尔云南梁王把匝刺瓦尔密乃元君派遣,受封西南,孤处遐荒,不谅天意,犹未臣服。……今特遣尔亲族威顺王子往谕,如上顺天命,下契人心,即奉贡来庭,则改授印章,尔仍旧封,群下皆仍旧官,享福于彼。不然,朕当别遣使者直抵大理,依唐宋故事,赐以王号,合兵加讨,悔将无及。”这就进而说明,朱元璋在一月之内向据守云南的梁王和段氏发出的两个诏谕的内容,是有一定区别的,可二者却反映了一个共同的战略意图:离间云南的梁王与段氏,加深二者已有的矛盾,只要梁王或段氏有一方归附明朝,云南就可轻而易举或不战而下。可惜,梁王或段氏皆无奉诏归附的表示,所以朱元璋给二者封王的诏谕都未兑现。

因为云南的段氏和梁王不受朱元璋的诏谕,所以二者封王的问题已成过去,并引出了七年之后的傅友德奉命统军征云南。可当明军攻取了云南的首府昆明后,据守不降的大理段氏又向明军统帅重新提出了履行“领云南王金宝之诏”的问题。不仅如此,大理段氏还“比备礼仪朝觐以来,先遣张元亨诣麾下听谕,仍抵中庆大营,烦为差军递送是荷。”这就是说,段氏在致书傅友德的同时,还准备了蕃国朝觐的礼仪,请傅友德向明朝皇帝递送。对于朱元璋的征南将军傅友德来说,如何对待朱元璋的这一诏谕,又如何处理大理段氏朝觐明朝皇帝的“比备礼仪”,当然不是一个一般性问题。

傅友德对于段世“领云南王金宝之诏”的答复是相当巧妙的:“夫若领宝之说,斯盖梁王未败之前,吾王有愤其不臣,杀我使者,故有是命。汝于此时若能发兵犄角,共灭云南,更立功勋,一心王室,庶副前约。今者天兵南下,汝反率众为彼声援,闻败而遁,不加尔兵亦已幸矣,又敢大言以祈前诏乎!”傅友德答段氏的高明处在于,只在明朝皇帝诏书的基本要求上进行发挥:大理段氏如在领诏之后归附明朝,其灭元朝的梁王,自可履行“领宝”之诏,而今在明朝征云南大军压境时,段氏不但不履约夹击梁王军,反而率军相助,那就不再存在履行“领宝”之诏的问题。这样,段氏借昔日“领云南王金宝之诏”以“继绝举坠”的要求就被断然拒绝。傅友德的答书进一步证明,朱元璋在派军平滇的七年前向云南的梁王和段氏分别遣使诘谕,两者皆给以称王的机会,乃是一种利用矛盾攻取云南的谋略。

其四,是段氏一再敦请平滇明军“班师罢戍”的问题。段世在洪武十五年正月二十三日首次致傅友德书中就说:“所谓民心向背,基于抚虐,天道损益,应于谦满,可不戒乎。且兵久则变生,事苦则虑易,莫若班师罢戍,奉扬宽大,倘赐继绝举坠,庶副苍生霖雨之望。”这就是说,只有平滇的明朝大军班师回朝,不在云南留军戍守,而让大理段氏列国为王,才符合天道民心。段世敦请征云南明军“班师罢戍”的陈词,把云南的山川气候和当地人民说成是可致平滇明军死命的强敌。

针对段世“班师罢戍”的要挟,傅友德毫不妥协地答道:“方今天朝圣明在上,贤人在位,封疆万里,雄师亿兆,玄阙之北,日本之南,偏师少举,无不景附,岂以此一隅为意耶?新附州城,悉署衡府,广戍兵,增屯田,以为万世不拔之计,又岂有兵久生变之弊哉,固不足论也。”在明军统帅傅友德的言下,云南在封疆万里、四方景服的明朝皇帝的眼里,只不过是不以为意的一隅之地,但即使如此,明朝仍设计了一条平云南的“万世不拔之计”,即,在归附的州城设官府,驻军队,广屯田以解决兵食。这样,段世提出的“兵久生变”的问题就不复存在。换言之,明朝军队不仅不按段氏的要求“班师罢戍”,而且要“万世不拔”地驻扎下去。

以上四点,是《大理战书》中论战的主要问题。而这四个问题的核心,是平滇明军是否“班师罢戍”以及明朝皇帝是否容许大理段氏为“比年一小贡,三年一大贡”的“云南王”。《大理战书》的这些论战虽多不是直接讲战争,但却属于战争的原因,或属于出师之名的争论。在战书中就出师之名进行如此充分的辩论,似应是《大理战书》的一个特点。

时人要把大理段世致傅友德书称为战书,看来主要表现在该书结尾的画龙点睛。段世致傅友德书的结论是这样:“莫若趁此天晴地干,早寻活路,全骸逃归乡里,但得父母妻子一日完聚之乐,可瞑目而无憾也。虽以军律论,岂有尽诛之理哉!宁作中原死鬼,莫作边地游魂。汝宜图之。”根据段氏的结论,平滇明军的唯一活路是逃归故乡,不然就是死路一条,其肃杀之气跃然纸上。而傅友德致段世书的结论是这样:“今者之来,但知奉命,有罪者诛,无罪者安置,若急降服,当即奏闻区处。欲但游说相玩,则不如深沟高垒,以俟兵至,欲为城下之盟,必不可得。汝其察之,毋悔毋忽。”傅友德答段世书的结论亦网开一面——段世只有降服方可得到明朝皇帝的宽待,否则就付诸武力。既然平滇明军不按照段氏的要求“班师罢戍”,而大理段世又不按照傅友德的要求归降,那就意味着双方用书信进行的政治谈判已经破裂,所以双方的结论都归结到了一点:用战争决以胜负。

关于平滇明军与大理段氏的战争,见于《明太祖实录》、《明史》、《国榷》(明·谈迁著)、《滇载记》(明·杨慎撰)、《南诏野史》(明·倪辂辑著,有胡蔚、王崧两种刻本)等书,诸书记载的史事及其详略亦不尽同,但其结局却完全相同。据言简意明的《明史·云南土司传》载:“(洪武)十五年(1382年),征南左将军蓝玉、右将军沐英率师攻大理。大理城倚点苍山,西临洱河为固。闻王师至,聚众扼下关。下关者,南诏皮罗阁所筑龙尾关也,号极险。玉等至品甸,遣定远侯王弼以兵由洱水东趋上关为犄角势,自率众抵下关,造攻具;遣都督胡海洋由石门间道夜渡河绕出点苍山后,攀木援崖而上,立旗帜,昧爽,军抵下关者望见,皆踊跃欢过譟,蛮众惊乱。英身先士卒,策马渡河,水没马腹,将士随之。遂斩关入,蛮兵溃,拔其城,酋长段世就擒。”由此可知,大理段世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确曾依险负固,认真进行了备战。但这一记载的美中不足是,它记载的基本上是明军的事迹,而缺乏下战书者的大理段世事迹。据胡蔚本《南诏野史》卷下载:“(段)世恃田庵和尚有术,列兵五万扼下关,沐英自将攻之,不克。”可见段世在与明军对阵中,不仅有重兵临阵,且有具道术的和尚助阵,并一度挫败了明征南右副将军沐英的攻势。但战争的结果,仍以段世的失败和明军的胜利而告终。

二、朱元璋平滇国策的体现

《大理战书》及大理之战的结果说明,征南将军傅友德在完成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平滇使命上,是相当成功的。特别是在面临段世《大理战书》关于“领云南王金宝之诏”和所谓效法诸葛亮“班师罢戍”等难题时,傅友德坚定灵活,立即予以驳回,有效地维护了中央王朝行使云南地方管辖权的利益,充分表现了明朝开国名将在出征时的主动进取精神。因此,对于傅友德平云南的历史功绩应予肯定。当然,傅友德在征云南中的一切表现,仍是奉行皇帝的意旨。因为事实很明显,朱元璋不仅在傅友德出征前面授机宜,而且在战争中也不断发出诏谕。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率军出征的傅友德等即使在战时仍不断向皇帝报告,如《明太祖实录》卷143就记载了傅友德派员向朱元璋报告获得批复的情形:“近者指挥何福至京,得报,知摧坚抚顺之方,运筹决胜之略”,“所奏事宜,悉从尔请”。由此可知,征南将军向皇帝的报告中,不仅有战报,有战争方略,还有政治统治方略,而且这些方略都需经皇帝首肯。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无论对《大理战书》的答复还是大理之战的结果,都是朱元璋平滇国策的一种体现。

大理段世提出立国为王的要求,而明征南将军傅友德的回答恰好与段世的要求截然相反。大理段氏对于明朝来说绝不存在“封王入贡”的问题,其可以选择的唯一出路是:“若急降服,当即奏闻区处”,不然就“深沟高垒,以俟兵至”,与平滇的明军进行较量。傅友德致大理段世书的题名是:“总兵官征南将军檄示大理守土段信苴世”,明朝的征南将军绝不把大理段世作为“云南王”,而且只把他视为元代委任的大理土官。如果把傅友德在前线对段世的答书与朱元璋发到前线的诏谕对比,那就可以看得更清楚些。《明太祖实录》卷143有这样一段记载:(洪武)十五年(1382年)闰二月,……戊戌,敕谕征南将军傅友德、左副将军永昌侯蓝玉、右副将军西平侯沐英曰:今诸州已定,惟大理未服,尚生忿恨,当即进讨。……若顿师宿旅,非我之利,要在出奇制胜,乘机进攻,一举而定,再不劳兵可也。”此处所说对大理段氏的“尚生忿恨,当即进讨”,就是傅友德对段世答书的“若急降服,当即奏闻区处。……欲为城下之盟,必不可得”。而蓝玉、沐英对大理段氏据守的下关的智取,亦符合朱元璋“出奇制胜”的旨令。

颇耐人寻味的是,就是对傅友德答段世书忽略了的汉武帝后云南即属中国的史实,朱元璋也注意到了。洪武十五年(1382年)闰二月戊戌的诏谕中就明确指出:“云南自汉以来服属中国,惟宋不然,胡元则未有中国已下云南,近因彼肆侮朝廷,命卿等讨平之。”这一句话的文字虽短,却是对汉武帝后直到明初约1500年间历代帝王统治云南的历史概括。朱元璋的这一句话不仅弥补了傅友德答段世书中的不足之处,更重要的是,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朱元璋的平滇国策,即:尽管云南未曾属于宋王朝,可它自汉代以来就属于中国,元朝则在未统一中国前就据有了云南,因此,对于继承历代帝王业绩的明朝开国皇帝来说,绝不能允许再产生一个新的云南王国。这是朱元璋平滇国策中最关键的一条。事实表明。征南将军傅友德平滇过程中执行了朱元璋的这一国策,明代世袭镇守云南的沐英的子孙们也是这一国策的执行者。

朱元璋的平滇国策可以概括为这样一句话:云南只能是明朝开国皇帝统治下的一个省,而绝不能再是南诏、大理式称王入贡的国,因此,凡抗拒这一国策者,都在讨平之列。这一平滇国策也可谓明代治滇的基本战略。

朱元璋敕谕傅友德时,曾提出了“宽猛适宜”之道[6],可谓其平滇国策中的重要策略。这一策略在傅友德平滇两年的事迹中得到了体现。

所谓“猛”,是对于顽固的割据势力采取了坚决有效的军事行动。关于这一点,除了上述平定段世所采取的军事行动外,在其它方面也表现得很明显。如,仍在奉行北元年号的云南梁王把匝刺瓦尔密,是代表元末中国西南边疆的地方势力。明朝建国14年虽经一再诏谕仍不归附,经滇东曲靖白石江一战,梁王十余万精兵被平滇明军击败,其统帅被俘,终以梁王的自杀实现了朱元璋的平滇国策。为了免除云南的隐患,事后朱元璋还把梁王的家属迁出了云南。足见朱元璋在消除元朝的残余势力以稳定明朝对云南省的统治方面是费尽心力的。又如,在战败被俘的大理段世等的处置上,朱元璋的大原则是绝不放虎归山,从而使大理段世失去割据立国的基础,但又给其一个无足轻重的屈辱性角色安置于内地[7]。这亦表现了朱元璋具体执行其平滇国策中的纯熟技巧。

与此同时,在对待云南地方政治势力的策略上,朱元璋平滇国策中又有其“宽”的方面。这方面的实例颇多,如《明太祖实录》卷157就记载这样一件史事:“洪武十六年冬月辛未朔,诏授武定军民府女知府商胜诰曰:朝廷政治,遐迩弗殊,德在安民,宜从旧俗。惟尔黔中之地,官皆世袭,间有妇承夫位者,民亦信服焉。前武定府土官法叔之妻商胜,……万里来朝,诚可嘉赏,是用锡之以衣冠,表之以显爵,仍抚其民,以遵声教,可特授中顺大夫武定军民府知府。”

又据《弇山堂别集》卷87“诏令杂考三”载,仅在洪武十七年(1384年)头两个月,诏授云南的知府级世袭土官就有4名,如所载其中一例曰:

“景东土官俄陶,怀忠内附,不烦王师,居守征从,并力劳效,修朝岁首,臣节益恭,宜令袭守其土,以靖一方。特授中顺大夫,景东府知府。……(洪武十七年正月二十一日)。”

但是所谓“宽”是有条件的。从以上记载看来,被朱元璋任命为土官的基本条件至少有以下两点,即:一是必须归顺朝廷,或归顺后对平滇明军有所帮助,或入朝贡贺;二是对土官等级的限制,而绝不任命省级的高级世袭土官。归顺的中级土官多,反而可收互相牵制之效。所以,朱元璋的平滇策略,不论“猛”或“宽”,都是服从于明廷平滇和治滇的基本战略,即明朝统治下的云南只能是一个省,绝不能再出现南诏、大理式的政权形式则是坚持不渝的。《大理战书》及大理之战能成为朱元璋平滇国策的难得的力证,其真正涵义即在这里。

三、历史意义评估

《大理战书》及由此体现的朱元璋的平滇国策,不仅事关云南的历史发展,而且也是明朝开国史上的一大事件。就其历史意义而言,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朱元璋的平滇国策消除了元朝残存于西南边疆的政治军事势力,使云南最终统一于中国。

元末封于云南的梁王把匝刺瓦尔密,在元朝灭亡后拒不归附明朝,继续与逃至漠北的北元呼应,奉行北元的“宣光”年号,客观上形成了对明朝南北夹击的势态,而在明军征滇时,又陈兵而战,所以,其代表元朝在中国西南的残余势力,是不言而喻的。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即使向明军统帅下战书的大理段世,也代表了元朝的残余势力。这一点,在段世致傅友德书中并不讳言:“窃念我段氏,绍蒙有国,抗衡赵宋三百十有五年,会元朝翔兴,以小事大,首先内附,特命高祖武定公仍旧管领大理部阐会,以建昌、威楚、姚安、鹤庆、东吕、腾冲等处州城并三十六酋长悉听节制,抚绥降顺,招讨不庭,阅十数年,民心乃定。然后创设行省,列置各道衙门,累代宗先,沐恩荣仕、为守土计一百三十年于兹,忠孝相传,一心无无。”

段世在此宣扬大理段氏与元朝的非凡关系,意在为元末梁王与段氏之间存在着矛盾张本,同时又说明了大理段氏归顺忽必烈后,曾为元朝确立对云南的统治建立了丰功伟绩,在元朝统治云南130年间“沐恩荣仕”,对朝廷忠孝无二。对此朱元璋的征南将军在答书中指出:“汝段氏接武蒙氏,运已绝于元代,宽延至今”[8]。一语道破了大理段世的历史身份:作为大理国王的段氏的命运早在元代就已完结,苟延至今的段世不过是元朝的大理土官而已。因此,傅友德答书中对段世的称谓就是“大理守土段信苴世”——元朝任命的大理土官段世。因此,在某种意义上看,云南段世的平定,反映了西南边疆地区的元朝残余势力的最后肃清。

第二,击败了云南地方势力借改朝换代复辟云南王国的挑战,使元朝创立的云南行省的行政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大理战书》是大理段氏借元明改朝换代之际,利用云南地处西南边疆等条件,图谋恢复南诏、大理式云南王国的一种挑战。但是朱元璋推行的平滇国策,绝不容许云南出现南诏、大理式王国,而坚持列国称王的大理段世又是元朝的残余势力,因此,《大理战书》相持不下的论战终于被明正义之师彻底解决。《大理战书》及战事的结局,标志了云南地方势力复辟南诏、大理式云南王国的最终失败。明朝云南行省的行政建置中,既设有全国划一的府州县的流官,也设有世袭的地方土官,但他们大都各守一方,服从中央和行省的政令,历明清两代,再没有出现元末明初大理段世那样的割据滇西、与行省平分秋色的局面。行省制在云南的巩固和发展,无疑是中国政治统一的表现。

还需特别指出,《大理战书》及有关战事的结果,堪称中国历史上“改土归流”的一个较早的范例。就中国历史上土官制度发展的大体过程而言,它形成于元代,发展和完善于明代。清代大规模“改土归流”——即把世袭的地方土官改为由朝廷任命的全国划一的官制。和土官制度的一般发展过程有所不同的是,《大理战书》及有关战事的结局,是企图列国称王的下战书者失败被俘,并被迁离本土安置于内地,明代的滇西重镇大理府即因此由朝廷任命的流官知府治理。这样,宋代为大理国王,元代为世袭土官,至明初仍图列国称王的大理段氏的地方势力便被连根拔除,即元末明初云南土官中势力最强的大理段氏在明初就被“改土归流”了。可以认为朱元璋实行滇西大理的“改土归流”,对行省制在云南的巩固和发展具有关键性的意义。

第三,制定并推行的“万世不拔之计”对云南历史发展的深远影响。

傅友德答段世的“班师罢戍”说中,有这样一句名言:“新附州城,悉置衡府,广戍兵,增屯田,以为万世不拔之计”。历史已经证明,在云南州县设官府并驻兵屯田的“万世不拔之计”,确与不驻兵而只任用当地豪帅代理云南的权宜之计有明显的区别。史载傅友德的平滇措施,实本于朱元璋的平滇国策。《明太祖实录》卷142洪武十五年二月丙寅,就有这样一则致傅友德等的敕谕:“朕观自古云南诸夷叛服不常,盖以其地险而远,其民富而狠也,驯服之道,必宽猛适宜。事之委曲,谅将军必不烦朕虑,朕亦不可不以古人之事以示将军:在汉武帝时,始得西南诸夷,终两汉之世,叛者十次。……诸葛亮讨平其地,……亮没凡四反,张嶷尝一讨之,嶷将回军,兴古獠复反,嶷复击之,其地悉平。唐太宗时,云南自守,至高宗时始入贡,朝廷待之至重,反生侮慢,唐前后凡九加兵,战屡不胜,唐终不能驭。元世祖亲下云南,令亲王镇守之,终元百年间,前后七叛。将军观此,可熟察其情,详慎处置,今之计,非惟制其不叛,重在使其无叛耳。”很显然,这一“敕谕”亦为朱元璋平滇国策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里,朱元璋既考究了历代治滇的得失,更由此引伸出了“非惟制其不叛,重在使其无叛”等新的治滇思路。朱元璋平滇国策的可贵处在于,它不仅提出了策略原则,而且还对其实施的方法特别关注,如在“诏谕”平滇军队驻兵屯田时,不仅说到在什么地方驻军,而且具体指出在这里驻多少军队,屯多少田,得粮多少,可足几个月的军食,等等[9]。朱元璋的平滇国策,还十分重视云南地方长官的选任。据《明太祖实录》卷142,洪武十五年二月乙卯记载:“云南之地,……自汉、隋、唐皆中国所统,囊元既立行省,数出朝臣望重者镇之,今思镇彼,非名臣望重者不能守也。”朱元璋在选任出镇云南的大员时,曾认真借鉴了元朝的经验,在物色贯彻其平滇国策的望重名臣上费了心思。

征南将军傅友德和出镇云南的望重名臣,确实没有辜负朱元璋的重托,平滇后几年,明朝的屯田驻军就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据《明太祖实录》卷194,洪武二十一年冬十月壬寅南安侯俞通源奏:云南“都指挥使司所属官:计一千三百一人,军士六万四千二人;……屯牛一万二千九百九十四头;田四十三万五千三十六亩;粮三十三万六千七石。”由此可知,明朝平云南的第六年,驻屯云南的6.5万余官兵已人均田近7亩,亩产7.7斗多,驻军的口粮已可自给。明朝屯军多携家带眷来到云南,他们不仅带来内地的农业生产经验,且带来内地的汉族传统文化,加上屯军所在多为地方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的府州县城镇附近和战略交通要冲,所以,以屯军为代表的汉族文化从此就在云南生根。与此同时,云南民族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史籍记载表明,汉武帝前的云南,土著居民是云南居民的主体。汉代设置郡县后开始在云南设官驻军办学,汉民族逐渐进入云南生活,但他们多居住在城镇和交通要地,其人口的数量毕竟有限。汉族人口在云南激增,源于明代大批屯军携带家属驻屯云南富饶的地区,至清代汉族人口的比例才逐渐超过了当地民族。朱元璋平滇国策对云南民族结构所发生的根本变化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注释:

[1] (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中华书局1985年版),卷85,页1624~1630。

[2] 据《明太祖实录》卷138,自南京派遣的征云南士卒24. 91万人,加上“分遣”的都督胡海洋等帅兵5万,凡29. 91万人,此处之30万是时人举其成数。见《明太祖实录》卷138,《弇山堂别集》卷87,洪武16年8月5日诏。

[3]《明太祖实录》卷53,卷71,卷92,卷101。

[4]《大理战书》在《弇山堂别集》中的题名字样是《大理战书附》,加此“附”字是因它并非朱元璋的诏令,故本文中去此“附”字。

[5]《弇山堂别集,中《大理战书》的下战书者是“段世”,而《明史·云南土司传》则说是“段明”,据考究应以段世为确。又据胡蔚本《甫诏野史》载,段明于洪武14年4月继去世的父位,梁王授段明为“宣慰使”,但上任不足八个月即于当年“冬12月卒”,即发明任职于明军入滇时,在明军攻大理前不久去世,而由其叔父段世继任。而据《明太祖实录》卷161,段世、段明被俘后,朱元璋诏“故元云南平章段世、富慰段明随侍齐王”。看来,有关《大理战书》下战书者记载的矛盾,源于大理段氏在生死关头的政治应变术。胡蔚本《南诏野生》有关段明死的记载,即是相信其政治权术的结果。有关情况颇复杂,兹不详考。

[6]《明太祖实录》卷12,洪武15年2月丙寅。

[7]《明太祖实录》卷161:“洪武十七年夏四月,己巳,诏以故元云南平章段世,宣慰段明随侍齐王,给千户禄”。

[8]《明史·云南土司传》。

[9]《弇山堂别集》卷87,洪武十六年七月十二日谕。

原载于《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1年第1期。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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