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历史上滇东地区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不同民族长期保持着交往、交流、交融,形成了特有的民族交融文化,并在不同时期呈现不同特色。先秦至西汉早期,主要为土著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西汉中期汉人移民迁入后,土著与汉人之间展开交往交流交融,汉文化在滇东形成一定影响;三国至西晋时期,汉人移民逐渐在地化,与土著的交流、交融深度加深。东晋南北朝时期,汉人移民土著化,在主动接受土著文化的同时传承着汉文化,形成了兼具汉文化和土著文化双重特色的“爨文化”。
关键词: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爨文化;滇东
作者简介:马晓粉,曲靖师范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区域经济史、云南地方史研究。
滇东是汉、彝、苗、回、布依、水等民族“和谐”共居、共处、共发展之地,现今的团结和谐发展,是历史上不同族别群体相互交流、交往、交融的结果。西汉中期,包括滇东在内的西南夷地区首次出现在王朝典籍记载之中,为众多部落民族杂居地。随着西汉王朝对西南夷的经略,这片边陲之地开始进入王朝中央视域,并在历史上创造过独特的民族交融文化“爨文化”,备受学界关注。方国瑜①先生从移民、南中大姓、滇东爨氏等角度考察了汉至南北朝时期云南民族的发展史。云津②、范建华③、平建友④、鲁刚⑤等学者则对“爨文化”进行了专题研究。本文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发展的视角,考察先秦至南北朝时期滇东地区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
一、先秦至西汉早期的民族交往交流与交融
考古发现,滇东地区是中华文明起源地之一。大约在旧石器时代今富源县茨托村一带已经有了人类活动的足迹;到了新石器时代,在今宣威市格宜镇尖角洞、麒麟区陡山扁窑坑留下了早期人类生产、生活遗迹,并呈现出中华早期农耕文明的共同特征。
进入部落联盟时代,地处黄河中游的黄帝集团与炎帝集团在经历冲突之后,相互交往交流交融形成了更大的社会组织——炎黄部落联盟。而后炎黄部落联盟与下游太昊、少昊集团和长江流域的蚩尤集团发生交往交流,最终交融为一个相对稳定的族群和社会组织——华夏族,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国家,华夏族被视为诸族的主体与核心。西周“天下”一统之后,黄河流域成为王朝政权中心,“四方”为周的“王土”。据《尔雅·释地》载:“东至于泰远,西至于颁国,南至于濮铅,北至于祝栗,谓之四极。”⑥四极即传说中四方极远处“邦国”,不在周的分封范围内,中原人士常以“蛮”称呼极南之地的族群。其正南为楚濮人地,西南区域尚在楚之远方,属四极之外区域。文献未明确记载滇东或滇区域是否与内地有联系。此前,学者金正耀[1]等根据铅同位素比对,推测商代青铜器原料的产地可能来自西南地区(滇东北);滇东北与中原核心区有着某种联系,那么滇东也可能会与中原有联系。但是,随着考古学界在豫西地区发现与商代青铜器所用原料高度一致的矿原料后,“西南来源说”被否定。考古史料亦未能证明滇东与中原地区之间有联系。
不过,这一时期的滇东地区不是封闭的,它们与周边区域发生着交往交流。据《史记·西南夷列传》载:汉武帝元狩元年(前122年),博望侯张骞出使大夏时,见到蜀布、邛竹杖,打听后知晓这些物品来源于大汉西南之蜀地,“从东南身毒国,可数千里,得蜀贾人市”。[2]张骞回到长安后向汉武帝汇报,蜀地有通往大夏的通道。若汉朝廷能够控制住这条通道,即便匈奴人阻断了中原通向中亚、西亚的商道,汉朝依然可以通过西南商道与中亚的大夏等国交往。于是,汉武帝遣使西南夷探寻西南通道,寻至昆明时受阻,未能通身毒。也就是说,早在汉武帝以前,西南就有一条从成都出发,经今云南通往南亚、东南亚,再至中亚、西亚的通道。现代学者称其为“蜀身毒道”或“南方丝绸之路”,该道从成都出发分两路入滇,其中一路即从今昭通豆沙关经曲靖、昆明、大理、保山至缅甸、印度,再经印度达中亚、西亚。这条通道的开通时间学界众说纷纭,推断最早可能在公元前4-5世纪,甚至更早。滇东是“蜀身毒道”经过的核心区域之一,自然会与通道连接的其他区域有着联系,其中联系最为紧密的当属“滇”地区。
战国时期,楚将庄蹻率众入滇,并在滇池地区定居发展为“滇”。然《史记》《汉书》《华阳国志》等文献对此事记载有差异,故学界对庄蹻入滇传说的真实性有赞同、有质疑。如黄懿陆[3]认为庄蹻入滇确有其事,但庄蹻非楚人而是越人,王滇后将古越国的青铜文化传到了“滇国”;方国瑜[4]亦持赞同观点,并认为庄蹻的身份为楚将而非农民领袖;刘复生[5]认为若庄蹻为楚人,应为王族,而非平民。蒙文通[6]则认为庄蹻并未入滇,王滇者为古牂牁国的庄王“庄豪”,滇为其部分。不论庄蹻为楚国人,还是牂牁庄王,其入滇行为必然为“滇”地区民族文化交流注入新鲜血液。
西汉时“滇”已经发展为一个实力较强的部落联盟集团“滇国”。据《史记·西南夷列传》载:(夜郎)“其西,靡莫之属以什数,滇最大;自滇以北君长以什数,邛都最大,此皆椎髻,耕田,有邑聚。其外,西自同师以东,北至楪榆,名为嶲、昆明,皆编发,随畜迁徙,毋常处,毋君长,地方可数千里。”[7]夜郎国在北盘江流域,其中心尚未确定,刘复生[8]认为今贵州普安、兴义、盘县等地属夜郎文化范畴,即属于夜郎国地。夜郎国以西即今曲靖、昆明、玉溪等地,司马迁称之为“靡莫”之属。当时滇池区域居住着众多部落,其中滇最大,滇的北边是邛都,民众头发结成椎形的髻,定居居住,主要从事农业耕作;滇的西边是嶲、昆明族,其特征为编发,过着游牧生活,无固定居所,亦无酋长。“滇”应是当时云南地区经济较为发展、实力较强的一个部落联盟,其主要经济形态为农业,有部落酋长“滇王”。西汉元封二年(前109年),汉王朝发巴蜀兵击败劳浸靡莫,滇王降汉,汉朝在此设益州郡,赐滇王印,仍以滇王统治该区。1956年12月28日,考古学者在晋宁石寨山古墓群6号墓中发掘到一枚金质印章,印文凿成,为白文篆书“滇王之印”四字,[9]证明了司马迁记载的真实性。石寨山出土文物以青铜器最富典型,且周边的江川、呈贡、东川、楚雄、嵩明等地也出土了同一文化类型的文物,学界将其称为“滇池青铜文化区”[10],这一地理范围大致就是“滇国”的范围。
在西汉中央经略西南夷以前,滇地“靡莫之属”与汉王朝之间没有正式的交往,但“滇国”集团内各族群之间保持着交往交流交融。《史记·西南夷列传》载:“滇王者,其众数万人,其旁东北有劳浸靡莫,皆同姓相扶。”[11]劳浸靡莫为地处“滇”附近、东北沿线地区的部落,地理范围当包括今滇东曲靖地区,方国瑜先生认为“劳浸”即《汉书·地理志》所言益州郡“同劳县”,宋、齐《志》所言“同乐县”;“靡莫”疑为“蛮貃”。[12]这些部落与“滇”结成了联盟关系,保持着一定交往交流,甚至交融。从曲靖八塔台、晋宁石寨山出土的战国晚期、战国末期至西汉早期铜器来看,其器物纹饰与晋宁石寨山出土器物有很多相似之处,在双方出土的器物中都能发现属于对方特有的文化元素。据此叶成勇[13]认为战国晚期滇东地区与滇文化存在双向交流,但土著文化占主导;战国末期至西汉早期,滇东的土著文化更为丰富,不过受滇文化的影响加深,两种文化相互融合形成了新的文化,如铜蛙人纹啄、铜房屋模型。笔者认为这一观点可取,战国晚期至西汉早期,“滇”区域与周边的劳浸靡莫保持交往交流,甚至结成部落联盟关系,“滇”文化影响力较强,但“劳浸靡莫”的特色亦不可小觑,反映出双方交流的深度、广度有限,并未完全同质化或一体化。
二、西汉中期至东汉时期的民族交往交流与交融
西汉武帝时期,王朝中央开始经略西南夷,经过30余年的努力,最终完成在西南夷设置郡县治理的目标。据《史记·西南夷列传》记载,建元六年(前135年)王恢攻打东越,偶然得知夜郎之富饶。于是,汉朝遣将蒙出使夜郎。元光六年(前129年),派司马相如通邛,朝廷征发巴蜀民众修筑通夜郎道路,后因工程浩大,“费多无成”而告一段落。元狩元年(前122年)博望侯张骞出使大夏归来后,王朝中央再次经略西南夷。元鼎六年(前111年),汉朝发兵攻打南越后,驰义侯征服夜郎、冉龙、筰,以夜郎地为牂牁郡,置邛为越巂郡、筰为沈黎郡、冉駹为汶山郡。[14]此时,“西南夷”诸族群之中,尚有滇、巂和昆明诸部未纳入王朝版图。元封二年(前109年),汉天子征发巴蜀兵,“击灭劳浸靡莫”,随即兵临“滇”国,滇王投降,“请置吏入朝”。西汉在“滇”以原部族组织为基础[15]置益州郡(领24县,其中洱海、永昌区域8县,滇池区域12县[16]),设职官太守,实行羁縻统治。
西汉置郡后,滇东、滇池核心区域各部族之间的联系增多。曲靖八塔台、横大路、潇湘平坡出土的西汉中期文物中,都有石寨山文化因子,其中八塔台受滇文化的影响最为明显,其第三期“64座墓中有15座墓出土了典型石寨山文化因子的文物,约占23.4%。”[17]八塔台出土文物继续吸收、融合石寨山文化,形成自身独特的文化元素;横大路出土的铜剑、戈等与江川李家山、呈贡天子苗等地出土的同类物件形态较为相似,说明滇池核心区域文化对周边地区的影响进一步加深。此外,原部落土著居民之间、土著与汉人之间在长期的碰撞、交流、交融之后,发展为新的族属。至蜀汉设建宁郡时,形成了滇池地区的叟族,洱海地区的昆明族,澜沧江以西地区的哀牢族,牛栏江、戈魁河流域地区的僰族,南盘江下游地区地区的句町族五个主要种属。[18]滇池区域的叟夷就是彝族。[19]滇东核心区与滇池区域比邻,其种属主要为叟夷。
同时,滇东各族群与中原汉族的联系加强。王朝中央为了维持益州郡等西南边郡制的运行,实行移民殖边、屯田政策,汉人开始进入云南。这一时期进入云南的汉人大致分两类:一类是朝廷官员郡守令丞,有身份、有地位,后来在滇东乃至整个云南的影响力较强;另一类是罪犯或流民,为数居多,后来定居云南。据《华阳国志·南中志》载:武帝元封二年(前109年)征服滇池区域后,设益州郡,“募徙死罪及奸豪实之”,[20]即招募罪犯及豪民“实边”。西南夷地区设治后,太守与土官并治,如何让当地百姓、土官听命于朝廷太守令丞,仅靠官员及其家丁、随从势力,必然不能达到威慑土民的效果,便从内地招募罪民、豪民到西南地区屯戍,壮大、稳固朝廷在西南边疆的统治力量。益州郡也推行“屯戍”,郡太守依靠汉族移民屯垦田地、兴修水利,发展生产,并起到军事防御的作用。如,王莽在益州郡“以广汉文齐为太守,造起陂池,开通灌溉,垦田二千余倾。”[21]
汉人移民进入滇东后,土著与汉人之间经历了从冲突到友好的交往交流历程。起初,太守等官员凭借朝廷赋予的政治权力,率领汉人移民在屯戍的过程中,与土官争夺田地、人力等资源,双方常发生矛盾,导致土官率民反叛。如,“孝昭始元元年,益州廉头、姑缯民反”[22];王莽时期“益州郡夷栋蚕、若豆等起兵杀郡守”,“建武十八年(42年),夷渠帅栋蚕与姑复、楪榆、梇栋、连然、滇池、建怜、昆明诸种反叛,杀长吏。益州太守繁胜与战而败,退保朱提。”[23]这种冲突对立关系,在汉人移民在地化后逐步得到改善。按照汉朝法律,士兵服役完毕后回籍从事原职,而应征到西南地区屯戍的汉人,主要为贬谪、安置或充军之类罪徙移民,需终身或永远呆在流放地,这批移民逐渐落籍滇东或云南其他地区,后与土著融为一体。部分汉族官吏定居云南后,笼络其他汉人移民,通过联姻等方式改善与土官的关系,不断发展壮大自身实力,家族繁衍旺盛,不愿再迁回原籍,至东汉末期已经成为滇东或南中地区影响力较强的大姓。汉人、土著关系逐步缓和,云南各地社会经济得到发展,文化习俗亦开始发生变化。如汉光武帝时“益州西部,金银宝货之地,居其官者,皆富及十世。……章帝时,蜀郡王阜为益州太守,治化尤异,神马四匹出滇池河中,甘露降,白鸟见;始兴文学,渐迁其俗”。[24]
汉人移民进入滇东后,中原地区的经济文化开始在该地传播,并逐渐在局部地区形成较大影响。曲靖八塔台出土的西汉中、晚期文物中,中原文化因子大量出现,如印章、铜壶、铜镜、漆盘、弩机、车马饰件、西汉五铢钱和铁器。[25]墓葬的陪葬品与前期相比,规模较其他墓葬大很多的大型墓葬,陪葬品非常丰富,推测为土官或汉人官员之墓,说明中原汉文化在滇东形成了影响,土官选用中原文化器物作为陪葬品,土著文化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八塔台、潇湘平坡墓葬中发掘出一定数量五铢钱,当为汉人携带而来,作为财富的象征,也有可能是用来与内地汉人交易的;此时云南境内主要流通的货币是贝币,金属货币并未广泛流通。铁器在滇东核心区域传播,八塔台墓葬中出土了铁釜、铁剑、铁斧、铁环手刀、铁凿等铁制生活、生产用具[26];潇湘平坡墓地出土了铁斧等。越州横大路墓葬中,未发现明显的中原文化器物,只有少量铜器。由此推测今麒麟区珠街、潇湘一带应为汉人移民活动较多的区域或有条件接受汉人移民文化的区域,而越州横大路则很少能接触到中原文化,表明中原文化在滇东地区的影响具有区域性,并未广泛渗透。
在滇东地区受中原汉文化影响之时,利用滇东、滇东北金属矿所产铜器传播至中原地区。据《华阳国志·南中志》记载,堂螂(狼)出银铅白铜,[27]堂狼即今滇东、滇东北会泽、巧家等地,该地盛产一种特殊的金属矿白铜,汉朱提郡(昭通)所铸“铜洗”即用白铜锻造。考古发现,在全国多地出土了与昭通铜洗形制和文字完全相同的汉代铜洗器物107件[28],学界认为内地出土的铜洗来自滇东北。这说明东汉以后昭通、会泽一带的白铜冶炼工艺精湛,生产水平较高。此时,曲靖、昭通地区为大姓控制,推测冶金技术当融合了中原及本地工艺,将其发展到另一高度。
三、三国至西晋时期的民族交往交流与交融
东汉末年朝廷势衰,对边疆地区的控制能力削弱,本属朝廷牵制土酋的南中大姓伺机而动,站到了朝廷对立面,并与土酋争夺地盘,壮大自身势力,独霸一方的野心昭然若揭。至蜀汉立国前,南中大部已为大姓控制,益州为大姓雍闿所控,且势力相对较强;牂牁为大姓朱褒所控,仅越巂为土酋高定元所控。[29]蜀汉立国后,刘备派邓方住朱提任太守、庲降都督,其进军云南的政治意图非常明显,这对地方大姓、土酋都构成了巨大威胁。大姓、土酋面对共同的敌人采取内结盟、外联系的反蜀策略。据《华阳国志·南中志》载:“先主夢后,越巂叟帅高定元杀郡将军焦璜,举郡称王以盘。”高定元先举起反蜀旗帜,雍闿紧随其后“杀太守正昂”表明态度。雍闿为掌握主动权,争取土酋力量继续反蜀,利用土著的鬼教文化,“闿假鬼教曰‘张裔府君如瓠壶,外虽则内实粗,杀之不可缚与吴’”,实现了与土酋的合作。[30]鬼教为土著民族信仰文化,“土著”崇信巫鬼,鬼教教主即“耆老”,在土著中享有较高的社会声望和地位,其言语如法律一般,雍闿认识到鬼教、鬼主在土著中的威信,便以其名义说服土酋合作。随后,诸葛亮遣蜀郡常颀南入,“以都护李严书晓谕闿”,常颀至牂牁,朱褒杀颀反叛,益州郡夷复不从闿,雍闿再度利用鬼教文化劝说土著,抹黑蜀官,“闿使建宁孟获说夷叟曰‘官欲得乌狗三百头,噟前尽黑,螨脑三斗……’夷以为然,皆从闿。”[31]虽然雍闿与土酋合作均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并非为百姓着想,但是这反映出汉人、土著在长期的交往、交流中,汉人已经对土著文化有了深入了解,并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土著文化。
蜀汉延续两汉以来在南中地区实施的羁縻策略,以地方大姓、土酋治理地方,委任庲降都督总理其事,较好地处理了蜀与地方的关系,且历任都督李恢、张表、阎宇、霍弋基本贯彻落实诸葛亮此政策,“抚和异俗,为之立法施教,轻重允当,夷晋安之”[32],南中地方社会相对稳定,汉人、土著之间的融合进一步深入。建兴三年(225年),诸葛亮南征,进兵越巂郡,雍闿驰援,被高定元部曲杀害,孟获代雍闿掌控建宁;七月蜀汉大军降服孟获,顺利击败大姓和土酋,平南中。诸葛亮平南中后,设庲降都督统之,“改益州郡为建宁郡,分建宁、永昌为云南郡,又分建宁、牂牁为兴古郡”,[33]是时共置益州、牂牁、越巂、永昌、建宁、云南、兴古七郡,今滇东之曲靖、沾益、宣威、师宗属建宁郡,会泽、昭通等地属朱提郡。蜀汉处理地方大姓的措施为拉拢利用,任用原雍闿集团的爨习、孟琰、孟获为领军、辅汉将军、御史中丞,并利用大姓发展部曲,“劝令大姓富豪出金帛,聘策恶夷为家部曲,得多者弈世袭官”,“土著贪货物,以渐服属于汉,成夷汉部曲,”“其分赢弱,配大姓焦、雍、雷(娄)、爨、孟、董(量)、毛、李为部曲,”蜀汉将大姓招募的部曲冠于“飞军”名号,[34]成为其北伐的重要军队。“改益州为建宁,以李恢为太守”,“置云南郡,以吕凯为太守”[35],利用大姓继续维持南中局势的稳定。
蜀亡,霍弋降晋,为体现王朝中央对南中的统治,晋仿效内地在南中设立刺史制度。晋泰始六年(270年),以益州大,分南中四郡置宁州,鲜于婴为刺史;但该制度并不适合南中社会经济发展,行不通。于是,太康五年(284年)罢宁州,以天水李毅为南夷校尉,持节统兵镇南中,统五十八部夷族,都监行事。校尉为朝廷在地方的法人代表,然地方仍以原土酋、大姓进行统治,不过地方势力需向校尉纳贡表隶属,“每夷供贡南夷府,入牛、金、旃、马,动以万计,”[36]校尉则沿用汉以来的“仕进”(即两汉以来实行的察举选官制度)监管来笼络大姓、土酋,“自四姓子弟仕进,必先经都监。”
晋在南中的军事统治,巩固了朝廷对地方的统治,分割了大量原属于地方大姓和土酋的利益,朝廷与地方势力的矛盾实质上是比较尖锐的,但此时的大姓已经没有足够的军事力量对抗朝廷。大姓为稳固自身力量,与土酋再度结盟,于是在滇东、乃至全滇出现了前有未有的、更为深入的民族交融现象,且呈现土著文化占据优势的特征。虽然东汉后期汉人大姓逐渐发展成为南中地区的地方大势力,汉文化亦在南中地区传播,但是大姓在交趾一战中元气大伤,汉文化元素并未取代土著文化,反而是不断接纳、吸收土著文化。
据《华阳国志·南中志》载:“夷中有桀黠能言议屈服种人者,谓之‘耆老’,便为主。”[37]“耆老”即为土著之主,此人能言善辩,善用“夷经”说服众人。鲁刚等学者认为“耆老”即“鬼主”,南中土著普遍信仰鬼教,鬼主兼民间宗教教主和土著土酋双重身份,其文化源头可追溯至古滇文化时期。[38]“耆老”在土著社会中拥有较高的社会声望和政治地位,他们善用土著习惯法“夷经”处理事务,故前述雍闿借鬼教耆老说服土著,“夷经”在南中社会中相当于地方律法,南人言论,“虽学者亦半引‘夷经’”。可见,以鬼教为核心的“耆老”“夷经”文化已经成为南中社会普遍流行的地方特色文化。与此同时,民族之间隔阂在交融中逐渐淡化,不同民族之间相互通婚成为常态。所谓“与夷为婚曰‘遑耶’,诸姓为‘自有耶’”;土著之间通婚称为“遑耶”,与诸汉族大姓通婚为“自有耶”,通婚后姻亲双方结成利益联盟,若一方被校尉镇压,另一方必会反抗,为亲家报酬,“世乱犯法,辄依之藏匿。或曰:有为官所法,夷或为之报酬。”土、汉姻亲关系最为紧密者为“百世遑耶”,婚姻利益联盟持续时间久,关系更加稳固,彼此之间“恩若骨肉”,若一方犯事,亲家就为其提供藏身和庇护之所。[39]
“官民”诅盟也是当时汉人接受土著文化的重要表现。晋朝廷在南中设立了校尉等职官,当有相应的处事规章或法规,但实际情况是土著不愿遵照新来汉人官员颁行的规章,而是沿用民间投石结草誓约的方式约束自己、表达意愿以及达成合作。据《华阳国志·南中志》载:“其俗珍巫鬼,好诅盟,投石结草,官常以盟诅要之”;[40]较为正式的合作或达成的协议,则在建宁郡城(今麒麟区)明月社组织正式的盟誓仪式,“味县,郡治。有明月社,夷晋不奉官,则官与共盟于此社也。”[41]可见,土著与汉人在融合中接受了当地“盟诅”文化,以致于晋朝廷汉人官员不得不迁就其俗,通过盟誓的方式解决问题,盟誓这种非制度性契约文化履行着正式制度的约束、信用职能。
四、东晋至南北朝时期的民族交往交流与交融
东晋朝廷对地方控制能力减弱,校尉、刺史、太守等官员与地方大姓、土酋的矛盾激化,南中大姓、土酋纷纷起兵反抗。李毅、王逊、尹奉在镇压地方大姓反抗斗争中,采取分化大姓势力的做法,加剧了朝廷与地方的矛盾,也加剧了地方大姓之间的矛盾。大姓依靠与土酋建立起来的姻亲结盟、盟咒结盟和鬼主结盟力量,再次展开较量和角逐,从东晋延续到北周,历时230余年。期间“益州扰攘不宁,成都易主,不止十次。而得蜀者,外有强敌,自顾不暇,无余力经略南中,只由大姓来统治,大姓不受外力的控制,争长称雄。当李雄时期,霍、爨二氏最强,霍彪被送至广州后,爨琛称霸,并吞其他大姓,统一滇东区域。”[42]汉人逐步土著化,与土著民族保持深入交融,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民族交融文化——爨文化。
早在三国时期,爨姓已经是南中实力较强的大姓之一。诸葛亮南征破雍闿集团控制南中后,令大姓招募部曲,由南中将领带领部曲迁往蜀地随军北伐,其中就有爨姓部曲和爨氏将领爨习。爨习在北伐中战死,爨氏家族则继续在南中发展,推测爨习当为爨氏族长或家族中较有威望者,想必其在北伐前对家族未来发展进行了规划;或者爨氏在南中已经发展为有多个支系的家族。蜀亡,建宁大姓霍弋率众降晋,领交州刺史,咸熙元年(264年)以爨谷为交趾太守,率牙门将军建宁郡董元、毛炅、爨熊等领部曲出征。[43]爨谷卒,爨熊接替,后兵败交趾被吴国俘虏遇害,晋朝廷嘉奖其忠心,封爨熊后代为侯,[44]进一步奠定了爨氏在建宁乃至南中的显赫地位。
西晋末年至东晋,校尉李毅、王逊治理南中不当,战火再起,大姓与校尉、南中大姓之间展开厮杀,爨姓再次以武力值较高的地方力量出现在历史舞台上。不过,爨姓内部出现了矛盾和分化,以爨量为代表的势力站到了朝廷的对立面,以爨琛为代表的势力则为朝廷所用。爨量为梁水郡太守,统帅兴古郡及盘南,并以太宁二年(324年)联合晋宁太守李逷等起兵反对王逊,控制住晋宁、梁水、兴古、西平四郡,割据南中。[45]尹奉出任刺史后,“重募徼外夷刺杀量”,[46]利用边界土著杀爨量,诱降李逷,爨量势力为朝廷控制。与爨量同时代,爨氏家族还出现了一位赫赫有名的人物——爨琛,该支势力注重正统,效忠朝廷刺史王逊,战绩显著,并在爨量死后出任兴古太守。咸和八年(333年),蜀李寿攻打宁州,刺史尹奉派遣霍彪、爨琛出兵助朱提太守董炳,兵败后爨琛等投降李雄。九年春,分宁州置交州,以霍彪为宁州刺史,爨琛为交州刺史,[47]霍、爨两姓为南中势力最强大的两股力量。咸康五年(339年),建宁太守孟彦率州人缚霍彪于晋,[48]孟彦死于丹州,霍姓族长被杀,其势力大大削弱,爨姓成为南中最强大姓。此后,刘宋、萧齐、萧梁政权都曾任命宁州刺史,但大多刺史并未到任,南中实质上为爨姓统治,故《爨龙颜碑》曰:其祖为“晋宁建宁二郡太守、龙骧将军、宁州刺史,考龙骧辅国将军、八郡监军、晋宁建宁二郡太守,追谥宁州刺史、邛都县侯”。[49]
爨氏以滇东建宁郡为核心统治南中地区,加强了南中地区不同民族文化的交流和交融,并且延续三国以来的发展模式,主动接受、融合当地民族文化,形成了兼具土著文化和汉文化双重元素的“爨文化”。
土著文化元素主要表现为汉人继续主动接受少数民族的“遑耶”文化、鬼主文化和盟誓文化。蜀亡后,南中大姓势力在交趾一战中元气大伤,为保存有生力量,应对晋朝地方官员的统治,大姓逐渐接受、利用土著文化,具体情形上文已述。大姓接受土著文化的过程,实质上是大姓不断土著化的过程,在中原朝廷观念里,大姓和土著一样是“夷民”,非本朝“汉人”,故晋文献中出现“夷晋”的表述,《隋书》中称爨震为“南宁酋帅”。关于东晋南北朝时期大姓土酋之间通婚、实行鬼主制度和盟咒制度的具体情形,未见记载,然隋唐文献中有记载,说明这一地方文化延续至隋唐。据唐《云南志》载:爨“崇道杀日进,又阴害归王。归王妻阿姹,乌蛮女也,走投父母,称兵相持。”[50]爨归王之妻“阿姹”为乌蛮女,即少数民族女子,她在丈夫死后,投奔娘家父母,获得父母兵力支持,其父母当为少数民族的“土酋”或部落首领,表明到了唐代大姓与土著联姻的“遑耶”传统依然持续传承。爨姓为南中显赫大姓且能与土著通婚,其他大姓亦会与当地土著联姻。
鬼主文化是“爨文化”中另一土著文化元素。西晋后期,大姓利用土著鬼主信仰与土酋结盟,至南北朝、隋唐时大姓已经成为南中大鬼主。如,爨崇道“理曲轭川,为两爨大鬼主”[51]或称“南宁州大鬼主”[52];又有螺山大鬼主爨彦昌[53],和蛮大鬼主孟谷悞[54]。鬼主是主持少数民族“巫鬼”民间信仰祭祀仪式的“耆老”,也是各部落的首领,大鬼主即某一区域众多夷民部落的“鬼主”,“是一种政教合一的社会组织制度。”[55]当大姓与土酋联姻结成关系亲密的“自遑耶”“百世遑耶”关系后,汉人、土著隔阂消除融为一体。随着大姓势力的不断崛起,土酋更愿意选择与其有姻亲关系或实力较强的大姓成为他们的“鬼主”,获得大姓的庇护,在各种力量博弈中寻求生存空间;大姓则通过成为土著的大鬼主,拉拢各部落力量壮大自己的声望和势力,在大姓争霸或大姓与朝廷角逐中获胜。这种互利互助的诉求,使鬼主文化并未因汉人大姓的强大而被汉文化取而代之,相反大姓的强大进一步推动了鬼主文化的发展和鼎盛,这是鬼主文化在新的时代环境里由汉人和土著共同融合缔造的新文化。
盟誓文化是另一少数民族文化元素。与鬼主文化一样,汉人大姓在南中土著化之后,汉文化未取代当地民族文化,而是将自身融入当地文化中。虽然史料并未明确记载东晋至南北朝时期大姓与少数民族,或大姓之间通过什么方式结盟,但是从唐代朝廷与南诏结盟方式来看,其采用盟誓方式的可能性较大。
当然,汉人大姓土著化的过程中,他们仍然传承汉文化,如文学、教育、职官、姓氏文化等。《爨宝子碑》《爨龙颜碑》这两通碑刻反映出较为明显的汉文化。两爨碑的书法文体是后人研究的焦点,从清代至现代方兴未艾。清人阮元、袁文揆、袁嘉谷等学者认为其文体并未脱离“汉晋正传”;现代学者刘弘等认为《爨宝子碑》“文辞古雅,全用两晋时骈文体,字体在隶楷之间,”《爨龙颜碑》“文体书法皆‘汉晋正传’”。[56]汉晋时期,中国文学体裁的主要形式为赋,西汉大赋、东汉小赋,晋以后演变为四六句式骈文,两爨碑刻的文学体裁及语言表达与当时内地流行的骈文基本一致,具有典型的汉文化特色。南中大姓多为内地大家族迁徙而来,甚至许多大姓在内地已有显赫的家世背景和教育背景。如《爨龙颜碑》自云:“其先世本高阳颛顼之玄胄,才子祝融之渺胤也”;“阳九运否,蝉蜕河东,逍遥中原。班彪删定《汉记》,班固述修《道训》。”[57]姑且不论其言是否可信,爨姓自诩为炎黄贵胄颛顼、祝融之后,书香名门班氏之族,表明大姓非常重视家族的门第和教育背景。
自爨习开始,文献记载中的爨姓几乎是以武将的形象出现,然爨龙颜、爨宝子则有儒生之风。爨龙颜“容貌玮于时伦,贞操超于门友。温良冲挹,在家必闻。……笃显于朝野,清名扇于遐迩”,[58]贞操闻名,性格温良谦虚,为官博爱、清廉,“举义熙十年秀才”。爨宝子“君少禀瑰伟之质,长挺高邈之操。通旷清恪,发自天然;冰洁简静,道兼行苇。淳粹之德,戎晋归仁”,[59]志向远大,性格宽厚仁爱,品德高尚。两人身上都体现了了秦汉儒家倡导的仁爱、高尚、谦虚等品德,且爨龙颜碑撰文者为爨姓族人道庆,表明大姓至南中后家庭教育仍旧延续中原地区的儒学教育。
爨姓统治南中时期,其职官制度遵循汉晋官制。《爨龙颜碑》述龙颜身份为“龙骧将军护镇蛮校尉宁州刺史邛都县侯”,其祖身份为“祖,晋宁、建宁二郡太守,龙骧将军,宁州刺史;考龙骧辅国将军八郡监军,晋宁、建宁二郡太守,追谥宁州刺史、邛都县侯”。[60]《爨宝子碑》述爨宝子身份为“振威将军建宁太守”[61]。爨姓以职官、爵位表明其身份,其中提到的武职有振威将军及其属下长吏、司马、参军、主簿[62],龙骧将军[63]及其属下主簿、功曹、门下(都督)、录事、门下等,镇蛮校尉(护蛮校尉)[64]及其属下长吏、司马、(中兵、户曹、功曹、录事、仓曹)参军;文职职官有刺史及其属下治中、别驾[65]、诸曹(户、西、功)、门下、书佐、计吏等,以及太守;爵位县侯[66],均为汉晋时期朝廷职官。从文献记载来看,爨姓确实曾有族人被任命为朝廷将军、刺史等品级较高的官员,如爨习、爨谷曾被任命为将军,爨琛则为交州刺史。至于爨姓出任振威将军、龙骧将军、(护)镇蛮校尉(护蛮校尉)的任命不见记载,推测爨琛后爨姓在南中一家坐大,“晋无力统治南中,所有官职、官号爨氏自命,不必由晋朝委任了”[67],将地方行政、军事最高权力集中在手,故有爨姓一人身兼将军、校尉、刺史、太守数职现象,表明爨姓虽然为南中“土著”,但是仍奉正朔。
爨姓统治时期的墓葬形制——梁堆墓亦具有汉文化特色。梁堆或梁王堆是西汉末至唐初流行于云南的一种古墓葬,有高大的封土,下有一室或两室,与中原地区的“祔葬”相似,其墓穴形制、随葬品都是典型的汉式墓葬形制和器物。[68]梁堆墓大多三五成群分布,爨姓统治核心区域麒麟区、陆良县是该墓葬分布较为密集的区域,且从出土的器物来看,并非普通人家的墓葬,而是有身份的富豪或权贵墓。20世纪70年代在陆良大莫古梁堆出土了金簪子、金饰派;1965年在陆良马街镇梁堆墓出土了汉字“爨龙骧石刻”;2000年麒麟区三宝罗汉山第十一号梁堆墓,出土器物多为鎏金、车马饰件、铁甲片等。
综上,滇东地区在先秦时期就与周边民族的交往交流和交融。西汉朝廷经略西南夷地区后,滇东被纳入中央王朝版图,朝廷为加强边疆地区的统治,设置郡县、迁移汉人到该地。自此以后,滇东地区的土著、土著与汉人在历史长河中逐渐从对立、矛盾走向交往交流交融,汉文化开始在滇东传播。在此过程中,汉人逐渐落籍滇东,为扩大生存空间、巩固家族地位,主动接受土著文化,通过联姻、信仰鬼主和盟咒等方式加强与土著、汉人之间的结盟,在土著化的过程中传承汉文化,形成了“汉融土”式民族文化——“爨文化”。
注释:
① 林超民.方国瑜文集(第一辑)[M].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134-514.
② 云津.“爨”字在云南民族历史上的不同含义[J].思想战线,1986(5):94-95.
③ 范建华.爨文化简说[J].中华文化论坛,2013(5):72-77.
④ 平建友.爨文化论丛[M].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6:1-220.
⑤ 鲁刚.论爨文化时期南中地区的汉夷民族融[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105-109.
⑥ 郭璞,邢昺.尔雅注疏·释地第九[M].李传书,整理;徐朝华,审定.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211.
[1]金正耀.晚商中原青铜的锡料问题[J].自然辩证法通讯,1987(4):47-80;李晓岑.商周中原青铜器矿料来源的再研究[J].自然辩证法通讯,1993(3):264-267.
[2]司马迁.史记·西南夷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7:2995.
[3]黄懿陆.庄蹻率领越人东地兵自楚王滇[J].广西民族研究,2002(3):87-90.
[4]方国瑜.从秦楚争霸看庄蹻开滇[M]//林超民.方国瑜文集(第一辑).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96.
[5]刘复生.西南古代民族关系史稿[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37.
[6)蒙文通.庄蹻王滇辨[J].四川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63(1):1-15.
[7]司马迁.史记·西南夷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7:2991.
[8]刘复生.西南古代民族关系史稿[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35.
[9]云南省博物馆.云南晋宁石寨山古墓葬群发掘报告[M].北京:文物出版社,1959:113.
[10]段渝.论藏羌彝走廊青铜文化区域的形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2):41-48.
[11]司马迁.史记·西南夷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7:2997.
[12]方国瑜.汉晋时期西南地区的部族郡县及经济文化[M]//林超民.方国瑜文集(第一辑).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237.
[13]叶成勇.黔西滇东地区战国秦汉时期考古遗存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09.
[14]司马迁.史记·西南夷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7:2996-2997.
[15]方国瑜.汉晋时期西南地区的部族郡县及经济文化[M]//林超民.方国瑜文集(第一辑).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214.
[16]方国瑜先生考证,此12县分别为:滇池(今晋宁、呈贡)、谷昌(今昆明)、连然(今安宁)、建伶(今昆阳)、秦臧(今罗次、富民、禄丰)、双柏(今易门、双柏)、俞元(今澄江、江川、玉溪)、味县(今曲靖)、同劳(今陆良)、铜濑(今马龙)、昆泽(今宜良)、牧靡(今嵩明、寻甸)。(方国瑜.汉晋时期西南地区的部族郡县及经济文化[M]//林超民.方国瑜文集(第一辑).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245-246.)
[17]叶成勇.黔西滇东地区战国秦汉时期考古遗存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09.
[18]方国瑜.汉晋时期西南地区的部族郡县及经济文化[M]//林超民.方国瑜文集(第一辑).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234.
[19]方国瑜.两晋、南北朝统治宁州与地方势力的争夺[M]//林超民.方国瑜文集(第一辑).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243.
[20]常璩.华阳国志校注·南中志[M].刘琳,校注.成都:巴蜀书社,1984:416.
[21]范晔.后汉书·西南夷传[M].李贤,注.北京:中华书局,2014:2846.
[22]班固.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第六十五[M].颜师古,注.北京:中华书局,2014:3843.
[23]范晔.后汉书·西南夷传[M].李贤,注.北京:中华书局,2014:2846.
[24]常璩.华阳国志校注·南中志[M].刘琳,校注.成都:巴蜀书社,1984:393-394.
[25]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曲靖八塔台与横大路[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185.
[26]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曲靖八塔台与横大路[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185.
[27]常璩.华阳国志校注·南中志[M].刘琳,校注.成都:巴蜀书社,1984:347.
[28]丁长芬.东汉时期昭通朱提堂狼造铜器相关问题研究[J].昭通学院学报,2018(1):7-11.
[29]陈寿.三国志·蜀志·李恢传[M].裴松之,注.北京:中华书局,1959:1046.
[30]常璩.华阳国志校注·南中志[M].刘琳,校注.成都:巴蜀书社,198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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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常璩.华阳国志校注·南中志[M].刘琳,校注.成都:巴蜀书社,1984:360.
[33]陈寿.三国志·蜀志·李恢传[M].裴松之,注.北京:中华书局,1959:1894.
[34]常璩.华阳国志校注·南中志[M].刘琳,校注.成都:巴蜀书社,1984:357.
[35]常璩.华阳国志校注·南中志[M].刘琳,校注.成都:巴蜀书社,1984:357.
[36]常璩.华阳国志校注·南中志[M].刘琳,校注.成都:巴蜀书社,1984:363.
[37]陈寿.三国志·蜀志·李恢传[M].裴松之,注.北京:中华书局,1959:364.
[38]鲁刚.爨文化特色新探[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版),2007(2):94-100.
[39]常璩.华阳国志校注·南中志[M].刘琳,校注.成都:巴蜀书社,1984:364.
[40]常璩.华阳国志校注·南中志[M].刘琳,校注.成都:巴蜀书社,1984:364.
[41]常璩.华阳国志校注·南中志[M].刘琳,校注.成都:巴蜀书社,1984:403.
[42]方国瑜.两晋、南北朝统治宁州与地方势力的争夺[M]//林超民.方国瑜文集(第一辑).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436.
[43]常璩.华阳国志校注·南中志[M].刘琳,校注.成都:巴蜀书社,1984:462.
[44]常璩.华阳国志校注·南中志[M].刘琳,校注.成都:巴蜀书社,1984:465.
[45]方国瑜.两晋、南北朝统治宁州与地方势力的争夺[M]//林超民.方国瑜文集(第一辑).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462.
[46]常璩.华阳国志校注·南中志[M].刘琳,校注.成都:巴蜀书社,1984:461.
[47]常璩.华阳国志校注·李特雄期寿势志[M].刘琳,校注.成都:巴蜀书社,1984:675.
[48]常璩.华阳国志校注·李特雄期寿势志[M].刘琳,校注.成都:巴蜀书社,1984:690.
[49]南宋南朝宋大明二年.爨龙颜碑[Z].现立于曲靖市陆良县薛官堡斗阁寺大殿.
[50]樊绰.云南志·名类第四[M].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
[51]樊绰.云南志·名类第四[M].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
[52]南诏德化碑.刘光曙.大理文物考古[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6:78.
[53]南诏德化碑.刘光曙.大理文物考古[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6:78.
[54]张九龄.敕安南首领爨仁哲等书[M]//熊飞,校注.张九龄集校注(卷十二).北京:中华书局,2008:693.
[55]鲁刚.爨文化特色新探[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版),2007(2):94-100.
[56]刘弘.从云南的历史碑刻看儒家文化在边疆的传承与作用[J].中华文化论坛,1999(3):20-25.
[57]南宋南朝宋大明二年.爨龙颜碑[Z].现立于曲靖市陆良县薛官堡斗阁寺大殿.
[58]南宋南朝宋大明二年.爨龙颜碑[Z].现立于曲靖市陆良县薛官堡斗阁寺大殿.
[59]东晋安帝乙已年.晋故振威将军建宁太守爨府君墓碑[Z].现立于曲靖市第一中学内.
[60]南宋南朝宋大明二年.爨龙颜碑[Z].现立于曲靖市陆良县薛官堡斗阁寺大殿.
[61]东晋安帝乙已年.晋故振威将军建宁太守爨府君墓碑[Z].现立于曲靖市第一中学内.
[62]曹魏置一人,四品。属官有长吏、司马、正、行参军、主簿。蜀、吴皆有。南朝梁、陈置。北魏时秩从四品中。北齐从四品,褒赏勋庸。(邱树森.中国历代职官辞典[M].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1:544.)
[63]《宋书·百官志》:“龙骧将军晋武帝始以王濬居之。”《晋书·职官志》:“秩三品”,“二千石”,“置长吏、司马各一人,秩千石;主簿、功曹、门下都督、录事、兵铠、士贼曹、营军刺奸史、帐下都督、功曹书佐、门吏、门下书佐各一人。”
[64]镇蛮校尉,又名南夷校尉。《宋书·百官志》:“晋武帝置,治宁州。江左改曰‘镇蛮校尉’。四夷中郎校尉皆有长吏、司马、参军。”邱树森主编《中国历代职官辞典》载:“第四品。属官有长吏、司马。东晋初,改称镇蛮校尉。北魏置护夷校尉,秩三品下。”
[65]汉置,州刺史佐吏。因随州刺史出巡时另乘传车,故名。亦称别驾从事史。魏晋南北朝沿置。
[66)爵名,曹魏时位列王、公、侯、伯、子男六等之下,乡侯之上。南朝宋时,秩第三品。(邱树森.中国历代职官辞典[M].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1:324.)
[67]方国瑜.两晋、南北朝统治宁州与地方势力的争夺[M]//林超民.方国瑜文集(第一辑).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465.
[68]张增祺.古代云南的“梁堆”墓及其族属新探[J].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89(3):34-37.
《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2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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