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蜀汉为实现其“北定中原,……兴复汉室,还于旧都”【《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以下凡引《三国志》,均只注篇名。】的基本国策,采取了东联孙吴、西和诸戎、南抚夷越的方针。解决“南中”问题是贯彻其“南抚夷越”方针的重要步骤。
蜀汉对“南中”的政策,向为史家所称道。当前史学界流行的看法,大略如下:(1)建兴三年(公元225年)的南中之役,采取了“攻心战术”,主要不是以军事手段而是以政治手段使对方折服;(2)平定南中后没有留下汉官汉兵进行直接的统治,而是起用当地少数民族“渠帅”治理当地;(3)这种“和抚”的“怀柔方针”,使蜀国有了一个稳定的后方,终亮之世,南方不复反。
形成上述看法的主要根据,是如下两则记载:
一曰:“建兴三年,亮征南中,(马)谡送之数十里……曰:‘南中恃其险远,不服久矣,虽今日破之,明日复反耳。今公方倾国北伐以事强贼,彼知官势内虚,其叛亦速。若殄尽遗类以除后患,既非仁者之情,且又不可仓卒也。夫用兵之道,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愿公服其心而已。’亮纳其策,赦孟获以服南方。故终亮之世,南方不敢复反。”【《蜀志·马良传》附《马谡传》注引《襄阳记》。】
二曰:“亮至南中,所在战捷。闻孟获者,为夷汉所服,募生致之。既得,使观于营陈之间,问曰:‘此军何如?’获对曰:‘向者不知虚实,故败。今蒙赐观看营陈;若止如此,即定易胜耳。’亮笑,纵使更战。七纵七禽,而亮犹遣获。获止不去,曰:‘公,天威也,南人不复反矣。’遂至滇池。南中平,皆即其渠帅而用之。或以谏亮,亮曰:‘若留外人,则当留兵,兵留则无所食,一不易也;加夷新伤破,父兄死丧,留外人而无兵者,必成祸患,二不易也;又夷累有废杀之罪,自嫌衅重,若留外人,终不相信,三不易也。今吾欲使不留兵,不运粮,而纲纪粗定,夷、汉粗安故耳。’”《蜀志·诸葛亮传》注引《汉晋春秋》。
这两段文字,为人们经常征引,据以论证诸葛亮的“南中”政策。然而,稽诸书传,所谓“心战为上,兵战为下”,“皆即其渠帅而用之”,“不留外人”,“不留兵”,“终亮之世,南方不敢复反”等,颇与史实不相符合,故对诸葛亮“南中”政策的评价,似亦有可商榷之处。兹就上举数端,略陈管见,以就正于诸贤。
一、所谓“心战为上,兵战为下”
有的著作根据上述记载而认为“诸葛亮在南中采取了‘攻心战术”,“没有大规模剿灭杀戮,而是以宣扬声威、散布‘恩信’为主,……不单靠军事力量去镇服,主要用政治手段使对方折服”,“是我国历史上攻心战术的范例”。那么南中之役究竟主要是采取军事手段,还是“攻心战术”和政治手段呢?
南中地区的反蜀势力,早在章武三年(公元223年)就已非常猖獗。刘备在永安死后,“南中诸郡,并皆叛乱”【《蜀志·诸葛亮传》】。“先是,益州郡有大姓雍闿反,流太守张裔于吴,据郡不宾;越巂夷王高定亦背叛。”【《蜀志·后主传》】牂牁太守朱褒亦拥郡反。一时之间,蜀汉后院起火,局势异常动荡。当时诸葛亮即有亲自南征的打算,只是“以新遭大丧,故未便加兵”【《蜀志·诸葛亮传》】,王连也谏曰:“此不毛之地,疫疠之乡,不宜以一国之望,冒险而行。”【《蜀志·王连传》】诸葛亮才不得不暂时隐忍,以俟后举。当时情况就内而言,因刘备大败于猇亭,蜀军“舟船器械,水步军资,一时略尽”【《吴志·陆逊传》】,元气大伤,无力南征。加以刘备新丧,国内政局亦有待于进一步稳定。就外而言,吴、蜀联盟已遭破坏,而南中诸郡的反叛便有东吴的背景。雍闿等人“使命周旋,远通孙权”【《蜀志·张裔传》】,甚至将蜀汉所派太守张裔缚送孙权。于是“吴王孙权遥用闿为永昌太守”,并“遣刘璋子阐为益州刺史,处交益州际”【《华阳国志·南中志》】。在这种不利的形势下,诸葛亮一方面要稳定内部,“务农殖谷,闭关息民”【《蜀志·后主传》】;另一方面则“遣使聘吴,因结和亲”【《蜀志·诸葛亮传》】,恢复和重建吴、蜀联盟。这就是当时诸葛亮“未便加兵”的原因所在。
当上述两方面的问题有所改善,有了较好的内外条件之后,诸葛亮便诉诸武力,大举南征了。
南中之役是一次大规模的军事征服行动。蜀汉大军分三路南进,诸葛亮率主力“自安上由水路入越巂,别遣马忠伐牂牁,李恢向益州”【《华阳国志·南中志》】。
这三路军是如何推进的呢?诸葛亮所率之主力军首攻目标是越巂。这里的叛乱首领高定(《华阳国志》作高定元),是当时南方数郡反叛头目中,史传明指为“夷王”【《蜀志·后主传》】“叟帅”的唯一少数民族首领。他对于诸葛亮的进攻进行顽抗,“自旄牛、定筰、卑水,多为垒守”【《华阳国志·南中志》】。诸葛亮首战告捷,攻克了高定的根据地,使高定“失其窟穴”,并“获其妻子”。诸葛亮欲以此迫使高定“归首以取其生”。但是,高定纠集残部二千余人,杀人盟誓,声称要与诸葛亮“死战”【诸葛亮《南征表》,《北堂书抄》卷185。】。于是诸葛亮再战高定,“斩高定元”【《华阳国志·南中志》】,彻底歼灭了这支叛乱势力。
李恢所率中路军进攻目标是益州(郡治,今云南曲靖),此地反蜀势力的代表是大姓雍闿。这一路亦遭顽抗,“恢军按道向建宁(即益州),诸县大相纠合,围恢军于昆明。”李恢用建宁人俞元,以当地大姓的身份,欺骗南人。“时恢众少敌倍,又未得亮声息,绐谓南人曰:‘官军粮尽,欲规退还,吾中间久斥乡里,乃今得旋,不能复北,欲还与汝等同计谋,故以诚相告。’南人信之,故围守怠慢。”叛军中计,“于是恢出击,大破之,追奔逐北,南至槃江,东接牂牁,与亮声势相连。”【均见《蜀志·李恢传》】用武力平定了这股叛乱势力。
关于马忠所率东路军的情况,书传阙如。他的主攻目标是牂牁的朱褒。史称“马忠破牂牁”【《华阳国志·南中志》】,大概同中、西路军一样,也是用武力平定了这股叛乱势力。从其平定叛乱后对叛军死伤将士“抚育?理,甚有威惠”【《蜀志·马忠传》】的情况,可以推知战况同样是激烈的。
由此可见,诸葛亮统一指挥之南征三路军,无不采取“兵战为上”的军事镇压方针。平定南中后,诸葛亮自己承认:“夷新伤破,父兄死丧。”史称“亮至南中,所在战捷”【 均见《蜀志·诸葛亮传》注引《汉晋春秋》。】,“其秋悉平”【《蜀志·诸葛亮传》】。与诸葛亮友情甚笃的谯周亦谓:“丞相亮南征,兵势偪之,穷乃幸从。”【《蜀志·谯周传》】
所谓诸葛亮南征主要采取“攻心战术”或“政治手段”的唯一根据,就是“七禽孟获”。
关于诸葛亮七禽七纵孟获的故事,除见于《汉晋春秋》外,亦见于《华阳国志·南中志》。该书谓雍闿被高定杀死后,孟获代闿为主。“夏五月,亮渡泸进征益州,生虏孟获,置军中,问曰:‘我军如何?’获对曰:‘恨不相知,公易胜耳。’亮以方务在北,而南中好叛乱,宜穷其诈,乃赦获,使还合军更战。凡七虏七赦,获等心服,夷、汉亦思反善。亮复问获,获对曰:‘明公天威也,边民长不为恶矣!”
所谓七禽七纵孟获之事,可疑之点甚多,殊不可信。
首先,陈寿《三国志》全书无一语道及孟获其人其事。有关孟获故事,均为裴注所补。尽管陈书所载有所未备,然亦不至疏漏如是。南中的反蜀首领,如牂牁朱褒、越巂高定、益州雍闿等人,陈《志》均一再叙及,何以唯独于“代闿为主”的孟获不置一词?蜀国本无史籍,《蜀志》乃由陈寿手自鸠集资料写成。他曾受命“定故蜀丞相诸葛亮故事”【《蜀志·诸葛亮传》】,掌握了关于诸葛亮的大量资料,熟谙诸葛亮生平事迹,因此,对于南征中如此重要的事件是不致疏忽的。陈寿对于诸葛亮其人也非常敬佩和尊崇,观其《表上诸葛氏集目录》以及《三国志·诸葛亮传》之评语即知。因此,也不会对如此盛美之事有意隐讳不载。有关诸葛亮的民间传说,他也是熟悉的,其《表上诸葛氏集目录》说:“至今梁益之民,咨述亮者,言犹在耳,虽甘棠之詠召公,郑人之歌子产,无以远譬也。”由此观之,七禽七纵之类故事,陈寿当有所耳闻,必因言过其实,故所不取。不仅陈书无孟获其人其事,诸葛亮本人也未一言语及孟获。现存诸葛亮遗文中,对南中叛乱首领高定、雍闿等人均有所及,唯不见孟获。
其次,所谓七禽七纵,与诸葛亮一贯的用兵之道亦不相符合。“诸葛亮一生惟谨慎”,用兵一贯以谨慎为特色。如北征时,他不从褒斜(今陕西褒城)而从祁山(今甘肃西和)出击,企图从陇右逐步向东推进长安。《蜀志·诸葛亮传》注引《袁子》曰:“诸葛亮始出陇右,南安、天水、安定三郡人反应之,若亮速进,则三郡非中国之有也,而亮徐行不进。”诸葛亮何以失此战机呢?《袁子》认为:这是由于“亮始出,未知中国强弱,是以疑而尝之”,故“初出迟重,屯营重复,后转降未进兵欲战,亮勇而能斗,三郡反而不速应,此其疑征也。”诚如陈寿所说,诸葛亮之才能“于治戎为长,奇谋为短,理民之干,优于将略”【《表上诸葛氏集目录》】,“盖应变将略,非其所长”【《蜀志·诸葛亮传》评】。明乎其人,则知当其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之后,怎能让“为夷、汉所服”之叛乱首领“观于营陈之间”,尽窥己之“虚实”,然后“纵使更战”,作如此冒险的行动呢?
复次,从南中之役的前后过程观之,此事亦不可能发生。《南中志》说赦孟获是因诸葛亮认为“南中好叛乱,宜穷其诈”,可是他对高定却不待其“道穷计尽”【《南征表》】即加兵斩之。《汉晋春秋》称赦孟获是因其“为夷汉所服”,故企图“募生致之”,而对于高定却不待其“归首以取其生”【《南征表》】即一战而斩之。孟获于七禽七纵之后,“而亮犹遣获”,可是高定在初战失败后,欲求第二次“死战”,诸葛亮即切齿骂道:“邈蛮心异,乃更杀人为盟,纠合其类二千余人,欲求死战”【《南征表》】,不待再战即斩之。观其对高定之战法,想其对孟获亦不致另眼相待。且此后南中地区发生的叛乱,亦无不以武力征剿之。
由此观之,所谓七禽七纵孟获之事并不可信。孟获其人大概还是有的,南中大姓有孟氏,《华阳国志·序志》载“建宁人士”有“御史中丞孟获”。大概是南中大姓中从反蜀营垒中投降诸葛亮的人物之一,后来在蜀汉政权中做官,如此而已。至于后来西南地区关于诸葛亮与孟获的种种美谈佳话,可能只是各族人民对于民族团结的美好心声。对此我们当然应当加意珍惜,但这同对历史人物与事件进行科学评价是两回事。以此唯一怪诞离奇之故事,断言诸葛亮南征主要是用“攻心战术”和“政治手段”,难以令人信服。事实上,南中之役是一次地道的军事征服行动,在这一点上,它与同时代的曹操之征乌丸,孙权之征山越的战争不过五十步与百步之异,并无本质区别。
二、所谓“皆即其渠帅而用之”
平定南中后,如何统治这一广大地区,是诸葛亮所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其对南中政策的核心。论者往往征引《汉晋春秋》“皆即其渠帅而用之”一语,认为诸葛亮平南后大量起用少数兄弟民族上层分子,没有留下汉官汉兵进行直接统治。那么,历史事实究竟如何呢?
诸葛亮于平定南中后,首先即大规模地改置地方政权机构,以加强对这一地区的统治。南中地区包括今云南、贵州和四川南部,汉武帝“开西南夷”,始在此设郡。三国时期,“丞相亮南征四郡”【《蜀志·后主传》】,即越巂、牂牁、永昌、益州四郡。实际当时南中已有五郡,“蜀章武元年……以犍为属国为朱提郡”【《晋书·地理志》】,朱提郡亦属南中地区。南征后,诸葛亮即“改益州郡为建宁郡;分建宁(应为越巂)、永昌郡为云南郡;又分建宁、牂牁为兴古郡。”【《蜀志·后主传》】在原有五郡基础上增设云南、兴古二郡,是为“南中”七郡。
南中七郡之上的最高军政机关为庲降都督。《华阳国志·南中志》云:“蜀之南中诸郡,庲降都督治也。”它负责治理整个南中地区。
试看蜀汉历届庲降都督的人选:
邓方:南郡人,“以荆州从事随先主入蜀。蜀既定,……选为安远将军、庲降都督,住南昌县。章武二年卒。”【《蜀志·杨戏传》附《季汉辅臣赞》】同书《李恢传》谓卒于章武元年。是为蜀汉第一任庲降都督。
李恢:建宁俞元人,“章武元年,庲降都督邓方卒……遂以恢为庲降都督,使持节领交州刺史,住平夷县。”【 《蜀志·李恢传》】建兴九年卒。
张翼:犍为武阳人,“建兴九年,为庲降都督,绥南中郎将”【《蜀志·张翼传》】,建兴十一年征还。
马忠:巴西阆中人,建兴十一年“以忠代翼,……延熙五年还朝”【 《蜀志·马忠传》】。
张表:蜀郡人,马忠卒,“以蜀郡张表为代,加安南将军。又以犍为杨义(《三国志》作杨戏)为参军副贰之。”
阎宇:南郡人,“(张)表后以南郡阎宇为都督,南郡霍弋为参军。”
由上列诸人之籍贯可知,在整个蜀汉时期,历届降都督中,除李恢一人是南中人士外,其余均系“外人”。且李恢之督降,不在南征之后,而在刘备章武元年(公元221年)。庲降都督掌握南中军政大权,故“都督常重用人”【均见《华阳国志·南中志》】,蜀汉政权是不会轻于假人的。李恢虽为建宁人,并为南中大姓,但他早在刘璋时即“仕郡督邮”。当刘备自葭萌还攻刘璋时,他便投靠了刘备,并受命至汉中,说马超归顺刘备,官至功曹书佐主簿。由于受到刘备的信任,不久即擢升为庲降都督。他是南中大姓中最早坚决投靠蜀汉政权并备受信任的人物。在南征时,他独当一面,以计镇压了建宁郡的叛乱势力。是蜀汉在南中的代表人物,与一般的南中大姓是根本不同的。
庲降督下属七郡,其太守人选亦大体如是,如:
益州(建宁)郡:南征前太守正昂被反叛势力杀害,改派张裔(蜀郡成都人)为太守,又被执送吴。【《蜀志·张裔传》】南征时,诸葛亮派王士(广汉郪人)为太守,又“为蛮夷所害”【《蜀志·杨戏传》附《季汉辅臣赞》】。平南后,以李恢为太守。李恢之后又领建宁太守者,有杨戏(犍为武阳人)、霍弋(南郡枝江人)等。【见《三国志》本传】
越巂郡:龚禄,巴西安汉人,“建兴三年为越巂太守”【《蜀志·杨戏传》附《季汉辅臣赞》】。张嶷,巴郡南充国人,龚禄被杀后继任太守。【《蜀志·张嶷传》】
牂牁郡:南征前,向朗(襄阳宜城人)、费诗(犍为南安人)先后为太守。“建兴三年,亮入南,拜(马)忠牂牁太守”【《蜀志·马忠传》】。马忠,巴西阆中人。
云南郡:南征后新置,分永昌、越巂为云南郡。第一任太守吕凯,永昌不韦人。【见《蜀志·吕凯传》】
永昌郡:“章武初,郡无太守”【《华阳国志·南中志》】。南征后,诸葛亮表上蜀郡成都人王伉为太守。【见《蜀志·吕凯传》】
朱提郡:第一任太守为南郡邓方。后李严子李丰亦曾官朱提太守。李丰,南阳人。【见《三国志·李严传》】
兴古郡之情况不详。
从上述太守人选可见,除建宁太守李恢与云南郡守吕凯二人为南中人士外,其余亦均系“外人”。李恢之情形已如上述。吕凯之被任为太守,首先是因为他在政治上早已是坚定的拥蜀派。他原为永昌郡功曹,雍闿叛乱时,吴遥授闿为永昌太守。吕凯与府丞王伉“帅厉吏民,闭境拒闿”,“雍闿高定偪其东北,而凯等守义不与交通”,始终效忠蜀汉,与南中反蜀势力坚持长期的斗争,诸葛亮表称其“执忠绝域,十有余年”,慨叹“臣不意永昌风俗敦直乃尔!”吕凯是蜀汉政权完全可以信赖的南中代表,对南中的反蜀势力而言,他也是“外人”。故其擢升为太守后不久,即“为叛夷所害”。其次,当时吕凯在那里实际早已代行郡守之职。永昌郡在南征前无太守,吕凯以郡功曹身份而与府丞王伉执掌郡守之任,故能“帅厉吏民,闭境拒守”。他在此地已“威恩内著,为郡中所信”【均见《蜀志·吕凯传》】,具有相当之势力。诸葛亮之举荐其为云南太守,乃顺水推舟之事耳。
除任用李恢、吕凯两位南中人物外,诸葛亮还“收其俊杰建宁爨习、朱提孟琰及获为官属,习官至领军,琰辅汉将军,获御史中丞”【《华阳国志·南中志》】。这是诸葛亮所任用的另一批南中大姓人物。他们的被任用与李恢、吕凯的情况不同,均未被任用于南中,而是调离本土至蜀汉政权中央任职。爨习为益州“方土大姓”【《蜀志·李恢传》】,原任建伶县令,平南后官至领军。【建兴九年诸葛亮公文上尚书,谓爨习为行参军偏将军。见《蜀志·李严传》法引。】领军将军“掌内军”。孟获为建宁大姓,平南后官至御史中丞,“掌奏劾不法,……秩千石”【《宋书·百官志》】。孟琰之事迹,史文缺载。他们之出仕蜀汉政权,对于从政治上笼络南中大姓,加强蜀汉政权与南中地区的联系是有积极意义的。
这些被任用的南中大姓是当地汉族,还是少数民族呢?有不少著作把他们看作是当地少数民族上层分子和“渠帅”。如王仲犖先生《魏晋南北朝史》就把建宁太守李恢、云南太守吕凯、永昌太守王伉等人视为“诸葛亮选择的南中少数民族上层分子”【《魏晋南北朝史》上册,第89页。】。我以为,南中“大姓”不是当地少数民族“渠帅”,而是当地的汉族大族豪强。
永昌太守王伉为蜀郡成都人,【见《华阳国志·蜀志》】既非南中大姓,更非少数民族,自不待言。李恢、吕凯和爨习、孟琰、孟获等人虽然是南中大姓,但却不是少数民族。
据《华阳国志》记载,南中有焦、雍、娄、爨、孟、量、毛、李等八个大姓。他们均非“夷人”而是汉人。诸葛亮平定南中后,曾将被征服之少数民族“分其赢弱,配大姓焦、雍、娄、爨、孟、量、毛、李为部曲”。“夷多则狠,不宾大姓富豪”,诸葛亮不得不劝令大姓“出金帛聘策恶夷为部曲”,“于是夷人贪货物,以渐服属于汉”【《华阳国志·南中志》】。这里把“大姓”与“部曲”、“夷人”与“汉”对举,表明大姓之族属乃是汉族而不是“夷人”。
南中大姓中有不少是直接从中原迁徙而去的。秦汉时期曾不断“募徙死罪及奸豪实之”【《华阳国志·南中志》】。如叛乱首领雍闿,即西汉什邡侯雍齿之后人。【参见宁超:《诸葛亮南征的若干问题》,《云南社会科学》1981年第2期。】吕凯答雍闿檄曰:“伏惟将军世受汉恩,……曩者将军先君雍侯,造怨而封。”【《蜀志·吕凯传》】明首其为汉雍侯之后。吕氏亦属汉人。《三国志·蜀志·吕凯传》注引孙盛《蜀世谱》曰:“初,秦徙吕不韦子弟宗族于蜀汉。汉武帝时,开西南夷,置郡县,徙吕氏以充之,因曰不韦县。”《华阳国志·南中志》云:“孝武时,通博南山,渡兰沧水、氵耆溪,置巂唐、不韦二县,徙南越相吕嘉子孙宗族实之,因名不韦,以彰其先人恶行。”二说不同。后一说谓迁吕嘉后人宗族,又曰因名不韦,于义不协,似以前一说为是。要之,不韦县之吕氏,为外徙之汉人。吕凯为永昌不韦人,其为汉族亦甚明。
南中“大姓”与中原地区的“大姓”一样,都是汉魏时期兴起的地方强宗豪族。那些由内地迁去的“奸豪”、“死罪”,把内地的剥削关系带到南中地区。由于这里“郡土大平敞原田”,有“金银畜产之富”【《华阳国志·南中志》】,又有“滇獠賨僮仆六百之富”【《华阳国志·蜀志》】,便于取得土地和劳动人手,发展农业,并经营金银丹漆等工商业和畜牧业,成为“奢豪难抚御”的地方大姓,形成带有奴隶制色彩的封建豪族经济。
以上是诸葛亮对南中大姓的政策和措施。而对于真正的少数民族“渠帅”又如何呢?
南中地区的少数民族,“夷人大种曰昆,小种曰叟,皆曲头木耳环铁裹结,无大侯王,如汶山、汉嘉夷也。夷中有桀黠能言议屈服种人者,谓之耆老,使为主”【《华阳国志·南中志》】,浓厚地存在着原始的民主推举氏族部落首领的风俗。他们种落无数,“往往邑居,散在山谷”【《华阳国志·南中志》】。邑落首领称为“邑君”。西汉末夜郎王兴,,曾率“邑君”数千人往见新任牂牁太守陈立,【《华阳国志·南中志》】可见“邑君”的数量是很多的。诸葛亮南征后,其氏族部落组织并未打破,对其首领如“耆老”“邑君”等,亦无所谓“任命”与否。事实上他们的“渠帅”依然是自己“任命”的。如越巂郡的苏祁“邑君”冬逢、定筰“率豪”狼岑、汉嘉郡界旄牛“夷率”狼路等,均因“甚为蛮夷所信任”、“为诸种所畏惮”而成为当地少数民族“渠帅”。越巂太守张嶷需要恢复通往成都的“旧道”,路经旄牛,不得不“遣左右赍货币赐(狼)路”,得到旄牛“夷帅”狼路允许后,才得以通过。可见少数民族“渠帅”还控制着县以下的广大地区。南征之后,蜀汉政权主要占据了州郡所在的少数据点,对县以下的基层则并未能马上加以有效统治。如越巂郡在平南后,仍然是“太守不敢之郡,只住安上县,去郡八百余里,其郡徒有名而已”【均见《蜀志·张嶷传》】。即使庲降都督,亦未能轻易进驻治所,“都督常驻平夷县。至忠,乃移治味县,处民夷之间”【《蜀志·马忠传》】。平夷县在今贵州毕节,距治所味县(云南曲靖)甚为遥远,直至建兴十一年马忠为庲降都督后才移治味县,深入少数民族地区。
蜀汉政权对于少数民族渠帅,不仅未见擢用,反而继续加以武力征讨,迫使其服从蜀汉统治。如越巂郡“北徼捉马最骁劲,不承节度,嶷乃往讨,生缚其帅魏狼,又解纵告喻,使招怀余类”。魏狼屈服之后,太守张嶷才“表拜狼为邑侯,种落三千余户皆安土供职。诸种闻之,多渐降服”。而对于不肯降服之“渠帅”,则加以剿杀,如越巂郡“苏祁邑君冬逢、逢弟隗渠等,已降复反。嶷诛逢”。隗渠“逃入西徼”,张嶷又设计“使为反间”而诛隗渠。【《蜀志·张嶷传》】大多数“豪帅”则在武力镇压后被迁徙出南中,如李恢在镇压“复叛”的“南夷”之后,即“徙其豪帅于成都”【《蜀志·李恢传》】,翦除其反叛之根基,以便加以控制。
《汉晋春秋》谓,诸葛亮之所以实行“皆即其渠帅而用之”的政策,是因其考虑到“若留外人,则当留兵,兵留则无所食”,故尔“欲使不留兵,不运粮,而纲纪粗定,夷汉粗安”。可见所谓“不留兵”云云,是与“皆即其渠帅而用之”相联系的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那么,诸葛亮在平定南中后是否“不留兵”呢?
由于蜀汉国小兵寡,其时诸葛亮“方倾国北伐以事强贼”【《蜀志·马谡传》注引《襄阳记》】,故不能留下太多军队于南中,但也不能不留兵以守之,免使南中地区得而复失。《三国志·蜀志·李恢传》载,南土平定后,“南夷复叛,杀害守将”。这些“守将”显然是诸葛亮平南后所留置。《三国志·蜀志·谯国传》》注引孙盛曰:“霍弋以强卒镇夜郎”,明言南中驻有“强卒”。
庲降都督为南中地区最高军政长官,其主要职守即为统领该地区军事,故蜀汉政权历届庲降都督均加“将军”头衔,如邓方为“安远将军”【《蜀志·杨戏传》】、李恢为“安汉将军”【《华阳国志·南中志》】、张翼为“绥南中郎将”【《蜀志·张翼传》】、马忠先加“监军奋威将军”,后又加“安南将军”【《蜀志·马忠传》】、张表加“安南将军”【《华阳国志·南中志》】等,可见庲降都督均为领军之将军。因此,庲降都督得以利用手中掌握之军队,随时镇压少数民族的反抗。如建兴十一年南夷耆帅刘胄反,庲降都督张翼即“举兵讨胄”,并积极“运粮积谷,为灭贼之资”【《蜀志·张翼传》】。由于张翼“不称职”,诸葛亮改派马忠代之。“马忠因其成基以破殄胄”,可见马忠没有另带兵,而是利用张翼原有军队与“资储”而斩胄的。
郡守亦领有军队。如张嶷为越巂太守时,原有“四部斯儿及七营军”,但由于夷人“颇奸宄……不足固守,乃置赤甲北军二牙门,及斯儿督军中坚卫夷徼”【《华阳国志·蜀志》】。太守的主要职责之一也是统兵以镇压反叛,如牂牁郡、兴古郡“獠种复反”,庲降都督马忠派张嶷“领诸营往讨”【《蜀志·张嶷传》】,永昌郡“夷獠”叛乱,“乃以(霍)弋领永昌郡守,率偏军讨之”【《蜀志·霍弋传》】。
综上所述,可知诸葛亮平定南中后,不仅留下“汉官”,亦留下“汉兵”。其在南中地区的统治乃以“外人”为主,南中“大姓”为辅,而驻守南中的“强卒”“诸营”,则是实现这一统治的支柱。不论“外人”还是南中“大姓”,均属汉族,少数民族渠帅并未得到擢用。所谓“不留官”“不留兵”“皆即其渠帅而用之”云云,是与历史事实不相符合的。
三、所谓“南方不敢复反”
有的研究者根据《汉晋春秋》、《襄阳记》南方不敢复反数语,便断言“平定南中后,蜀国有了一个稳定的后方,解除了后顾之忧”云云。这一论断也不符合历史实际,对诸葛亮平南结果估计过高。
事实上,诸葛亮平定南中后,南方少数民族的“反叛”事件史不绝书:
建宁郡:“南土平定,恢军功居多。……后军还,南夷复叛,杀害守将。恢身往扑讨,锄尽恶类”【《蜀志·李恢传》】。
云南郡:平南后诸葛亮表上吕凯为云南太守,但“会为叛夷所害,子祥嗣”【 《蜀志·吕凯传》】。
越巂郡:“越巂郡自丞相亮讨高定之后,叟夷数反。”【《蜀志·张嶷传》】太守张嶷在越巂“讨叛鄙、降夷人、安种落,蛮夷率服”【《华阳国志·蜀志》】。史称其“南平四郡蛮夷,辄有筹画战克之功”【《蜀志·张嶷传》】。
牂牁、兴古郡:“平南事讫,牂牁、兴古獠种复反,忠令嶷领诸营往讨,嶷内招降得二千人,悉传诣汉中。”【 《蜀志·张嶷传》注引《益部耆旧传》】
永昌郡:“永昌郡夷獠恃险不宾,数为寇害,乃以弋领永昌太守,率偏军讨之,遂斩其豪帅,破坏邑落,郡界宁静。”【 《蜀志·霍弋传》】
其中尤以刘胄之叛规模最大。建兴十一年,“南夷豪帅刘冑反,扰乱诸郡。征庲降都督张翼还,以忠代翼。忠遂斩胄,平南土。”【 《蜀志·马忠传》】
以上均为诸葛亮平南后所发生的“南夷”反叛事件。从上述事实可见:
(一)自南中之役后,南中数郡的少数民族反抗斗争几乎接二连三,其中绝大多数都是诸葛亮在世时发生的。
其持续时间,几乎“终亮之世”未曾止息。就地区而言,几乎遍及南中各郡。
(二)这些起事大多都被蜀汉政权以武力镇压,如李恢之“锄尽恶类”,马忠之“破殄胄”,霍弋之“斩其豪帅,破坏邑落”。
这种武力镇压得到了诸葛亮的赞许,如“(马)忠因其(张翼)成基以破殄胄,丞相亮闻而善之”【均见《蜀志·张翼传》】。但是,这些反抗斗争也给蜀汉政权以沉重的打击,“守将”被害,太守被杀的事件不断发生,使蜀汉政权迟迟不能深入南中全部地区,以致有些郡“久失土地”【《蜀志·马忠传》】,“有名而已”【《华阳国志·蜀志》】。其中以建兴十一年刘胄的起事影响最大,迫使诸葛亮不得不撤换原任庲降都督,另易主帅。
(三)上述事件均为“南夷”、“叟夷”、“獠种”所发动,而不见南中“大姓”的反叛事件。
如果说在诸葛亮平定南中之前,叛乱势力是以南中大姓为主,而以少数民族“渠帅”次之,那么,此后则主要不是南中“大姓”之反叛,而是少数民族及其“豪帅”的反抗斗争。这种现象的产生不是偶然的,而是与蜀汉对南中政策有密切关系的。
蜀汉在平定南中后,实行的是扶植南中大姓的政策,而对少数民族则实行民族的压迫剥削政策。
对南中大姓在政治上加以笼络。建宁大姓李恢是南中大姓中拥蜀派的代表人物,他之跻身于蜀汉统治集团,对于争取和稳定南中大姓起了重要作用。如建宁“方土大姓”爨习是李恢的姑父,后来他也倒向蜀汉,官至领军将军。诸葛亮对于少数拥蜀大姓授于方面之任,通过他们去统治南中人民,成为蜀汉政权在南中的重要支柱。大姓的势力亦因此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如永昌吕凯被诸葛亮拔擢后,“吕氏世领郡,于今三世”。建宁李氏亦奕世守宰,恢孙逷于晋世仍为益州太守。把南中大姓中的“俊杰”调至蜀汉朝廷任职,对于从政治上笼络大姓也起了重要的作用。而平南后诸葛亮把被征服的少数民族的“羸弱”,分配给南中八个大姓以为“部曲”,一方面扶植了南中大姓的军事力量,表现了对其政治上的信任;另一方面也具有扶植大姓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意义。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对南中少数民族则加强了统治和剥削。
对于被征服的广大少数族人民,“赢弱”者被配给大姓为部曲,已如上述。对于其强健者,则加以征发或迁徙。如诸葛亮于平定南中后,即“移南中劲卒青羌万余家于蜀,为五部,所当无前,号为飞军”【均见《华阳国志·南中志》】。张嶷平定牂牁、兴古二郡“獠种”反叛后,“招降得二千余人,悉传诣汉中”【《蜀志·张嶷传》注引《益部耆旧传》】。建兴六年十一月诸葛亮上刘禅表云:蜀汉军中有“賨、叟、青羌散骑、武骑一千余人”【《蜀志·诸葛亮传》注引张俨《默记》】,成为其所依靠之精锐主力之一。还有不少少数族人民则在南中地区内加以迁徙,如李恢曾“迁濮民数千落于云南、建宁界以实二郡”【《华阳国志·南中志》】。
诸葛亮对于南中少数民族的这种政策,与同时的魏、吴两国有相似之处。东吴陆逊攻破丹阳山越后,即以其“强者为兵,羸者补户”【《吴志·陆逊传》】。吴将贺齐讨平豫章东部山越后,亦“拣其精健者为兵,次为县户”【 《吴志·贺齐传》】。曹操征乌丸之后,“悉徙其族居中国,帅从其侯王大人种众与征伐。由是三郡乌丸为天下名骑。”【《魏志·乌丸传》】
南中少数族人民原先本无赋役,谯周说:“南方远夷之地,平常无所供为犹数反叛,自丞相亮南征,兵势偪之,穷乃幸从,是后供出官赋,取以给兵,以为愁怨,此患国之人也。”【《蜀志·谯周传》】诸葛亮平南后,把封建的赋役剥削加于南中各族人民。他利用少数民族迷信落后的特点,“乃为夷作图谱,先画天地日月君长城府,又画牵牛负酒赍金宝诣之之象,以赐夷,夷甚重之,许致生口直,又与瑞锦铁券。”【《华阳国志·南中志》】这是以直观形象的方法向少数民族人民灌输封建的剥削制度。
军赋是南中少数族人民最沉重的负担。平定南中后,即令其“赋出叟濮耕牛战马金银犀革,充继军资”【《蜀志·李恢传》】。这些物资为南中所饶,而为蜀汉军国所需。自平南后,“军资所出,国以富饶”【《蜀志·诸葛亮传》】,“于时费用不乏”【《蜀志·李恢传》,剥削相当苛重。其剥削方式大概有两种:一是通过少数民族首领进行征取,如张嶷征服捉马豪帅魏狼后,“表拜狼为邑侯,种落三千余户皆安土供职”。这是通过邑侯魏狼以赋敛于少数民族人民。二是直接剥夺少数民族所经营的有关产业,如越巂郡之“定筰、台登、卑水三县去郡三百余里,旧出盐铁及漆,而夷徼久自固食”【《蜀志·张嶷传》】。据《华阳国志·蜀志》载,定筰县“有盐池,积薪,以齐水灌而后焚之,成盐”。又谓“台登县有孙水,……山有砮石,火烧成铁,刚利……,又有漆。”这些产业在“汉末夷皆有之”。越巂太守张嶷“率所领夺取,署长吏焉”,派遣蜀汉官员从夷帅手中夺取过来。夺取过程中进行了激烈的斗争,“嶷之到定筰,定筰率豪狼岑、槃木王舅,甚为蛮夷所信任,忿嶷自侵,不自来诣。嶷使壮士数十直往收致,挞而杀之,持尸还种,厚加赏赐,喻以狼岑之恶,且曰:‘无得妄动,动即殄矣!’种类咸面缚谢过。”【均见《蜀志·张嶷传》】通过武力征服,这些产业“官迄有之”,【《华阳国志·蜀志》】“遂获盐铁,器用周赡”。【《蜀志·张嶷传》】
此外,蜀汉政权还把徭役负担加在少数族人民身上。如张嶷“以郡宇颓坏,更筑小坞。在官之年,徙还故郡,缮治城郭,夷种男女莫不致力”【《蜀志·张嶷传》】。
蜀汉政权加在少数族人民身上的民族的、阶级的压迫和剥削,是他们经常发动反抗斗争的主要原因。所谓“郡夷刚狠,皆鸱视”【《华阳国志·蜀志》】,透露了这种压迫剥削所造成的民族关系的紧张。建兴十一年南夷豪帅刘胄反,其直接原因是庲降都督张翼“持法严,不得殊俗之欢心”【《蜀志·张翼传》】。《华阳国志·蜀志》亦谓“翼持严法,不得殊俗和”,终于激起了这次“扰乱数郡”的大规模斗争。
所以,诸葛亮南征前后南中地区的起兵事件具有不同的性质,朱褒、雍闿、高定的起兵属于地方割据势力发动的叛乱;而诸葛亮平定南中后所发生的起事,则是少数民族人民的反抗斗争了。
上述事实表明,蜀汉对南中并没有采取超越它那个时代的独特的“和”、“抚”方针,对于诸如“西和诸戎,南抚夷越”一类话,不可作字面上的理解。蜀汉政权没有也不可能真正解决当时的民族问题,包括南中问题在内。这是时代和阶级的局限使然,对此我们是不能过高地要求于古人的。诸葛亮平定南中,对于祖国的统一,对于西南地区的开发和促进南中少数民族的发展,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这个历史功绩是应当充分肯定的,但是,这种历史的进步同样是以战争和民族的压迫剥削作为代价而换取的。在这个问题上,他与同时代的政治家并无根本区别。
《历史研究》198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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