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族,有人称为民家族,也通用过民家族这一名称,现在已确定称白族,不再称民家族了。何以有这样的决定?可能在许多人思想上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步校白族学员颜进辉同志就向报社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就此,我把有关白族,民家族名称问题的资料,略为介绍。
先说民家族的称呼,从何时起?有何函义?近人主张民家族名称用字有何不同的说法。
“明家族”
有人认为要写作“明家族”。因为最早时期住在洱海区域的是“昆明族”。司马迁《史记》所记载的“昆明部落”,就在洱海区域。《汉书》所记的昆明池,即指洱海,因为当时洱海称昆明池。洱海昆明族的省称,有作“昆族”,有作“渳蛮”, “渳”即“瀰”,与“明”同音。所以洱海区域昆明族称作“昆族”或“明族”,在古代是有的。但从八世纪前期统一洱海区域各部落建立南诏国,把洱海区域不同种族的部落融合为一个民族集团以后,这一个民族集团另有名称,也没有看见关于“昆族”或‘明族”的记载。因此,民家族的名称,不可能是“明族”的名称相沿下来,认为要写作“明家”,未必是正确的。
“名家族”
又有人认为要写作“名家族”。因为《通典》卷187“松外蛮”的记载说:“西洱河,……有数十姓,以杨、李、赵、董为名家,各据山川,不相役属。”西洱河就是洱海区域,有所谓“名家”。这条史料可能是唐贞观二十二年(公元648年),梁建方到洱海区域的记录,被杜佑采录在《通典》里。《新唐书·南蛮传》也载这—条,但作:“以杨、李、赵、董为贵族”,不作“名家”;又《蜀鉴》卷10《西南夷事本末》作“以杨、李、赵、董为钜族”。《新唐书》的这条记载,不是转录《通典》而与《通典》同据一种资料;是以原始资料是否用“名家”二字,不得而知,即使用“名家”二字,意即贵族或钜族,而不能把“名家”认为民族集团的称谓,并且从南诏以来,也没有看见以“名家”称洱海区域民族集团的记载。所以民家族的名称,不可能是由“名家”的名称相沿下来,认为要写作“名家”也未必正确。
“彌羌族”
又有人认为要写作“彌羌族”。因为洱海区域在南诏以前住居者不同支系的族,推溯渊源,主要为羌族分支。《后汉书·西羌传》所载羌族的支派多,住居广,洱海昆明族属于羌族支系,在南诏建国前住在洱海区的其它族,也多属于羌的支系。宋代记录黎州(今雅安)以南有很多羌族支系,如“黎州三面被边,正南有彌羌”(《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卷19)。但此彌羌地在大渡河以南、金沙江以北区域,并不在洱海,宋代洱海区域(大理国)没有彌羌的记载,不能说民家是“彌羌”的音近字异写,认为要写作“彌羌”也未必是正确的。
“民家族”
从南诏统一洱海区域,融合原住居着不同支系各部落成为一个部族以后,称这一族为“民家族”的,实始于明代。解释此较清楚的,如文果《洱海丛谈》说:“僰人,至明初内附,其人多姓李姓杨,谓之民家;流寓者谓之军家,其语音同中土,民家皆操蛮语”(按:文果以清康熙初年至大理,后为僧,名同揆,久居大理,作《洱海丛谈》,有一些是当时的见闻录)。又清《职贡图》说:“白人,又称民家子”,这是乾隆十六年官修书。又余庆远《维西闻见录》说:“民家即僰人也”,此书作于乾隆三十五年。可知“民家”是白人(僰人)的另—称呼。
所以称“民家”,是与明代的统治结构有关的。以全国来说,当时建立军民分治的制度,主要武装组织的士兵是世代为兵,编作固定的“军户”,与“民户”有区别。在洱海区域,有大理府及州县管理民户,有大理卫及其它卫所管理军户,组织系统不同,待遇不一样,在身份上显然地分别着。而所编为民户的大都是原住居在当地的人民,所编为军户的大都是从别省调遣来戍守的士兵,来了以后就开屯住居下来,因为世籍为军,转回原籍的就很少了。洱海区域原来住居着的主要是“白人”,迁来屯戍的主要是“汉人”,所以军户与民户的分别,也成了民族成份的分别。想那时军户、民户(即汉人、白人)之间相处得很融洽的,彼此以军家、民家相称。以云南的语言习惯来说,如“你家”“他家”的称呼,表示彼此客气,彼此尊重,“军家”“民家”称呼的起源,应是如此。所以“民家”是汉人称呼的,但没有恶意。明代的军户制度,后来逐渐破坏,直至清康熙二十五年,军户组织裁废,军籍都没有了,所以军家的名称也不存在而直接称为汉人了。民家的称谓由民户而来,但成为与汉人区别的名称,即成民族的名称,也就沿用下来。
在此要提一下大理区还有“土家族”的名称,是腊鲁族(彌撒族)的另一称呼,主要住居在巍山县,这名称也是明代才有的。明代的制度,归布政司统治的府州县官,有流官和土官,流官所管的为“民户”,土官所管的为“土户”。在当时,大理区域大都任命流官,所统治的人民编作民户;但巍山的腊鲁族社会,基本上是封建领主经济,不建立流官政权而任命蒙化府土知府,进行贡纳制的剥削,所统治的人民编作土司户,即土户,所以称为“土家”,与“民家”的函义相同。而土家是彝族支系,也成为族的名称了。
在明代大理区住着的人户,统治者把他们分作军户、民户、土户,这些军籍,民籍、土司籍的身份是有区别的,彼此以军家,民家、土家相称呼,由于三种户籍有民族支系的差别,相沿称作族名,军户撤销后称汉人,不再用军家的称呼,民家、土家的名称还沿用至今。但民家和土家都不是自称的族名。因此,根据“名从其主”的原则,不用民家族、土家族的名称是正确的。
其次说“白族”的称呼。只从南诏建国以后说起,因为在此以前,居住在洱海区域若干族别的部落和部族,没有共同的族名,称为“西洱河蛮”“云南蛮”“松外蛮”等,都是以地名来称,不是族名。到南诏建国,逐渐的融合各部落为一个共同体,也有了一个民族集团的名称,这一名称见于记录的用字不同。
封 人
有称为“封人”。如《新唐书·南诏传》说:“酋龙(即世隆)死,子法(即隆顺)嗣,自号大封人”。此外《南诏野史》《记古滇说》《通鉴》及《续通鉴》等均有“大封民国”“大封人”的记载。所谓大封人国,是以洱海区域的族名来作国名。封字古音读如帮,读双唇音,与白的辅音相同,封人国就是白人国,白人即洱海区域民族集团的名称。这一名称与南诏建国以前洱海区域—部分地区的白子国有关,此问题牵涉太广,在此不提,但证明白人的名称很早,南诏时期融合洱海区各部落以后,也用白人的称号,是自称的。
僰 人
有称为“僰人”。如陶宗仪《书史会要》说:“张志成,云南大理国僰人”。考张志成为南诏丰佑时人,因大理国时洱海民族集团称“僰人”,所以说“”大理国僰人”。元代纪录称“僰人”的很多,大概都是洱海区域民族集团的称号。“僰”字读音与“白”字相同,所以“僰人”也就是“白人”。
白 人
有称为“白人”。李京《云南志略》“白人风俗条”说:“僰人今转为白人也”。元代记录也如此,所见“爨僰军”的记载,有作“寸白军”。明代也是“僰”“白”二字通用。
在此有一问题,元代和明代前期的记录,所称“僰人”,都是指洱海的“白人”;但《万历云南通志》用字有改变,即以“僰”字称傣族,不称洱海“白人”。《万历云南通志》成书于明万历三年,是根据《正德云南志》重编的,所有正德志记载的“百夷”或“白夷”(傣族)尽改作“僰夷”,又把正德志“僰人”的记载,大都删去“僰人”二字,或改作“土人”“其人”的普通称谓,不得不用专名的,—律称“白人”。在用字上是可以改变的,但这一改变,引起后来的混乱,就是“僰”字的称呼不一致了。万历以后到清代,有人用“僰”字称洱海“白人”,也有人用‘僰”字称傣族;不知者,只看字面,把洱海白人和傣族掺杂在一起,错认作了一个族。
总之,洱海区域民族集团的自称,自始称作“白人”,写作“封人”或“僰人”,都是同音字,不是不同的名称。在此也可以说明:自称“白人”,不是取白的字义,而是专门名称读音为白,所以用字不同。现在已习用作“白人”,确定专有名称的用字时,固定用“白”字,废掉其它的写法是正确的。
白族人口住在大理区以外的,大都自称“白人”。如今昆明沙朗乡的称“白子”,在怒江区碧江县被称为“勒墨族”的,自称“白尼”,尼的意思是人,就是白人。昆明白子族和碧江白尼族,不称作“民家族”,但与大理区的民家族是同族。因此,不用民家族而称作“白族”,有普遍性,这也是一个理由。
每一族的名称,有其来源,习用以后,约定成俗。但常有自称、他称的歧异;又同一词又有用字的不同,这是任何一族都如此。现在要每一族都确定名称,只用一个专名,只用一种写法,首先要考虑自称的专名,习用的写法,“白族”的称谓是正确的,从此不宜再用别的称谓,别的写法了。
载《云南白族的起源和形成论文集》,云南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12-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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